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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战组/露米]乍泄春光

作者 : 缄默_MUTISM

分级 大众 同性(男)

原型 黑塔利亚 阿尔弗雷德·F·琼斯,伊万布拉金斯基 阿尔弗雷德·F·琼斯,伊万布拉金斯基

标签 露米 冷战组

状态 已完结

文集 两 基 争 霸

4633 43 2021-7-19 10:44
导读
Summary:您去过布宜诺斯艾利斯吗,如果没有,介意我给您讲个故事吗?
以及,他们说如果你爱一个人,会忍不住叫他的全名。
有王耀,仏提及,除冷战外均无cp向,莫ky
全部灵感来自并致敬电影《春光乍泄》
普设,伊万第一人称,1.1w字+ 祝阅读愉快
Summary:您去过布宜诺斯艾利斯吗,如果没有,介意我给您讲个故事吗?

以及,他们说如果你爱一个人,会忍不住叫他的全名。



有王耀,仏提及,除冷战外均无cp向,莫ky

全部灵感来自并致敬电影《春光乍泄》

普设,伊万第一人称,1.1w字+    祝阅读愉快

  

  1

  阿尔弗雷德·F·琼斯说:“伊万·布拉金斯基,不如我们重新来过。”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正吸完了我盒子里最后一支香烟,我下意识去摸口袋——什么也没有。

  他靠在路灯旁,旁边夜店的鼓点震得我血液上下颤动,昏黄色灯光让他的表情显得不真切。不知名的小飞虫一个个前仆后继,噼里啪啦的被灯光烫死。

  我对自己说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骗子,小偷、混蛋,他应该待在地狱被血水煮得嗷嗷叫,而不是在这里继续跟我耍这种无聊的小把戏。

  我根本不爱他。

  我在心里冷笑了一下,然后从他手里接过他吸剩下的烟屁股,狠狠地吸了一口,对他说:“好。”

  他走过来,仰起脸吻了我的嘴唇,而我则绝望地闭上了眼。

  

  2

  我和他缩在廉价航班的角落里,他挑了靠窗的位子,在飞机正式起飞后就拉开了遮光板,平流层的阳光打在他膝盖上,他眯缝着眼,在小桌板上平摊开他剪下来的旅游海报,伊瓜苏瀑布在光下闪闪发光。

  他忍不住用刚学的蹩脚西班牙语对我说,“Es hermoso.”(太美了)

  我注视着他在平光镜后的惊人蓝眼睛,对他说,“Sí.”(是的)

  太美了。

  

  飞机降落在埃塞萨皮斯塔里尼部长国际机场,海关用力地在我的护照上摁下一个章子,扬起公式化的微笑对我说:“欢迎来到布宜诺斯艾利斯,have a nice trap”的时候,我突然感到异样的恐惧。就好像有人举着扩音器告诉我,这些都是假的,你这个愚蠢的小傻瓜,用的还是我亲爱舍友的法国口音。

  我回以同样虚假的微笑,接过护照,在此之前,这上面只有俄罗斯和美国的安检章。

  我想着,伊万·布拉金斯基,这下你是真的回不去了。

  

  3

  顺着机场的那条高速公路似乎属于什么面子工程,平坦的让人害怕,潘帕斯草原上盛行的热带季风气候让这里的空气变得无比潮湿温暖,一路上都是焦黄的针矛属植物,看上去像丘奇*笔下的风景画。

  这和俄罗斯或者LA完全不一样,我这样想着,踩着油门,慢慢跟在一辆黑色菲亚特后面。

  当我意识到这辆租来的丰田开始熄火的时候,是前面的菲亚特拉开我50米距离的时候。

  他一开始还跟我开了一两句玩笑说同为意大利车系的菲亚特是不是和法拉利有什么亲戚关系,当车子正式熄火,他靠在车门旁,吸着万宝路硬红,突然对我说,“你修的好吗?”

  我掀开了车子的引擎盖,对他实话实话:“我现在能做的只有把伏特加灌进去看看它会不会走。”

  他看了我一眼,然后拉开了后座的门躺了上去,我坐在发烫的引擎盖上,等着有愿意帮忙的活人经过。

  也许是高估了南美洲的热情程度,有经过的几辆货车,但是都不愿意停下来,我抽了一支又一支烟,他也是。

  烟头被不断从车窗缝隙里扔出来,我走过去帮他用脚踩灭,以防发生什么草原大火,那么我只能在新闻上看见他了。他突然摇下车窗,拉着我的前襟给我了一个响亮的吻,然后推开车门往远处走去。

  我站在原地呆愣了很久,风很大,像在扇我耳光,我朝他吼了一句,问他什么时候回来。

  他背对着我,朝我挥了挥手,意义不明。

  我心不在焉地想着,这和我第一次见他一样,他从床上醒来,全身上下都是黏腻的汗水,他以为我不知道,但其实从弹簧床发出吱嘎一声的时候,我就已经醒来了。他慢条斯理地穿上了短袖,牛仔裤,摸出了被踢到沙发下的眼镜,然后悄无声息地走了,没有跟我说再见。

  我翻了个身,闭上了昏沉的双眼,发誓再也不会着这个不礼貌的小混蛋的道了。

  在临近中午的时候,我被舍友弗朗西斯的捶门声惊醒,他对我大吼大叫,用上了F开头的优美词藻,还杂着几句像鱼吐泡泡一样的法国话,我猜是骂人的,“你妈的伊万·布拉金斯基,哥哥我放在客厅沙发上的钱包不见了!你这样哥哥我怎么和beauté(美人)们rendez-vous(约会)啊!拜托你乱搞之前看清楚人好不好!?昨天吵的我睡不着觉就算了....”

  我拖着万分疲惫的身子连滚带爬下了床,在牛仔裤里摸到了我明显瘦削的钱包。推开门,一脸无奈地对我气急败坏的舍友说,“我的也不见了。”

  法国人愣了一会,终于停下来喋喋不休的嘴,过了半晌叹了口气,拍拍我的肩膀说:“厨房里有我留的可颂,你记得吃掉。”他又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补了句,“你总有一天会死在阿尔弗雷德·F·琼斯手里的。”

  我耸了耸肩,被他看得头皮发麻,不置可否的笑笑。我只不过和他上了一个床而已,我没有那么爱他。

  真的。

  

  *丘奇:现代美国风景画家,在南美洲踩过10多年风,留下来很多关于南美洲的风景油画。

  

  我从乱七八糟的梦里醒来,发现自己头抵在方向盘上睡着了。听到了几声清脆的敲玻璃声,我以为他回来了,差点从座椅上弹起来撞到车顶,喊出他的名字。

  “额...先生,你需要什么帮助吗?”我认出了他的警徽和警帽。

  “哦...我的车子好像熄火了。”我转了转车钥匙,发动机发出了几声轰鸣。操,我想这车可真的不合时宜。

  两个警察面面相觑,“先生,可以看看你的证件吗?”

  我从副驾驶拿过了钱包,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有我的身份证,居留证...没了。

  什么也没有,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急忙摸了摸夹克衫的内口袋,护照还在。我暗自松了口气,便摇下了车窗,把护照递了出去。

  “先生...您一个人吗?”

  警察翻动我的护照,哗啦哗啦响。

  “是的,一直都是一个人。”

  

  4

  我没有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他。

  一路向东,在刚好驶到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时候,汽车宣告报废,我猜我也不会去那个租车行第二次了,它没有在半路爆炸,我已经衷心赞美圣母玛利亚了。

  我身上没有一分钱,在一家酒吧打起了零工,这里买不到伏特加,而葡萄酒就跟果汁没什么区别,我有时候会苦恼得想着如何去抢劫医院的医用酒精。

  没有酒精活着就像没有麻醉就被推上手术台,我被迫接受了一个清晰的世界,导致痛苦也格外明晰,以至于我隔着玻璃窗和人群就看到了他。

  他还是那样的...美丽。他没有摘掉耳环,而我则下意识去摸了我的耳垂,银色的戒指,就安静的挂在那里。

  他站在闹哄哄的人群里,发出了明朗的笑声,站在他前面的一个高大男人将身体前倾了过去似乎作势要吻他,我看见他嬉笑着摇摇头,不着痕迹地后退了几步。

  我把目光移开了。

  回到我的破公寓,对着镜子扯了几下耳环,有点疼,就先不摘了。

  

  过了几天,我又看到了他,陪在他身边的还是那个男人。

  他们没有坐卡座,挑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很符合他的喜好。我没有注意那个男人的容貌,我只能从他带的劳力士和古巴雪茄知道他一定是个阔佬。他醉醺醺的蓝眼睛似乎看到了我,高声谈笑着,他吻了那个男人的侧脸。

  我擦完了最后一个高脚杯,故意咳嗽了几声,和老板请了假。

  在我靠着橱窗点起一支烟的时候,我听到了旁边门铃响起的声音,我没转头去看,因为听脚步就知道是他。

  他靠在了我旁边,身上弥漫着玫瑰和佛手柑的味道,须后水是柠檬薄荷味的。他手法熟练的敲了敲烟盒,取出一支叼在唇上,问:“你有火吗?”

  我侧过脸,说:“我现在不想见到你。”

  他朝我笑笑,带着点讥诮的意味,他握住了我夹烟那只手的手腕,将我手上已燃的烟与自己唇上的那支相触。

  他死命拿他蓝色的眼睛盯着我,就好像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我撇开头,实在不想去看这如同蜻蜓交尾一般的场面,也懒得分辨这里有几分挑逗的意味。

  我本来想让他滚的,但在口腔里打滑着变成了“你以后不要来见我了。”我想着这一切都操蛋极了,把还剩一半的烟丢在地上用脚捻灭,我快步离开了那里,忍住了自己回头再去看他的欲望。

  我怕他再跟我重头来过。

  更怕我会答应。

  

  5

  我想我现在唯一想做的只有攒钱,然后回LA,在弗朗西斯面前痛哭流涕告诉他我真他妈的贱。

  我在公车最后一排的角落里坐着,现在邻近午夜,这是最后一班车,司机脾气很差,连着用脏话骂着在马路中间发疯或者直接躺倒的酒鬼,在空空荡荡的车厢里居然有回声的效果。

  在半个钟头前,我的房东跟我说有人找我,而那个时候,我正处于睡与不睡的分水岭。

  我最近经常失眠,枕头旁的半导体收音机常常一开就是一个晚上,私人电台在早晨会放吵耳朵的Santana乐队,晚上则是用黏黏糊糊的声音朗诵帕斯或者博尔赫斯的短诗,听上去像一锅吝啬鬼烧的粥,多水少米,但催眠却有奇效。

  噔噔噔跑下楼去,我脸上的表情肯定恐怖至极——至少我的房东一脸惊恐的样子像极了*《惊魂记》的女主玛丽莲在浴室被精神分裂的旅店老板杀害时的模样。

  希区柯克是个聪明的混球,他的蒙太奇手法高超到卑鄙,我仍然记得阿尔弗雷德在第一次看这部片子时全身发抖的样子,为此我耻笑了他好几天。当然,现在这些都是无关痛痒的回忆了。

  我接起听筒,用手往上拨了拨散乱的刘海。不得不承认,阿尔弗雷德的声音比那些挤牙膏般的男声更有效果,当他喊我的名字的时候,我猛的一激灵,像是被人打了一棍子。他用一种沉闷的声音跟我说了一个酒店的名字。

  我的脑子里像炸开了独立日的烟花,冷静了大概十秒钟,我故作镇定的把话筒挂了回去,然后问了一个正常人都会问的问题——那个酒店的位置。

  也许犯傻是会传染的,我的房东顶着一个傻到冒泡的表情,用蹩脚的英文告诉我做我平日上班的公车到底就可以到。

  

  一共有8站路来让我后悔,司机却一脚油门踩到了终点。

  客房的门虚掩着,我没想太多就走了进去。在巴洛克式的房间里,我顺着一路烟蒂和酒瓶走到了套间里,偶尔还会踩到几只用过或没用过的避孕套。他全身赤裸裹着被子,在床上玩着打火机,咔哒咔哒。

  我靠着圆形的全身镜,问他到底想干什么。

  他说:“我想你来陪我。”

  我抓起梳妆台上的一个花瓶朝他丢过去,我说我真他妈的要被你害死了阿尔弗雷德·F·琼斯。

  花瓶投的很准,在他肩胛骨上方四分五裂,他没躲,几片碎瓷片插进了他的肉里。

  我没用力但是气喘吁吁,丢花瓶的手脱力了一般发颤。我已经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带烟出来。

  他平静地把床头柜上的美钞撒到地上,说欠我的全还给我。

  我突然觉得没意思极了,用力踩在了华盛顿的脸上,我说阿尔弗雷德·F·琼斯你就是个婊子。

  然后我晃晃悠悠的走回公寓,路上连酒鬼都枕着月光倒在垃圾堆里睡着了。在走过第三个十字路口经过第二个街区的时候,我把口袋里的硬币全给了一个抱着吉他睡着了的流浪歌手,然后在惨白的路灯下站了一会,再发疯一般往回跑。

  酒店客房里俨然空无一人,我早应该猜到的。背靠着卧室门缓缓滑下,我想着这一切真是无聊透顶,还好我向酒店的前台要了一支烟。

  

  *《惊魂记》:1961年奥斯卡金像奖获奖电影,由著名悬疑惊悚大师希区柯克导演,我心里的恐怖片top前3之一,非常好看的黑白老片子。

  

  6

  我伟大的同胞兄弟陀思妥耶夫斯基这样说过:恨或者爱,只要不无所事事地坐着就成。

  而我现在正在无所事事。

  有时候我会在擦桌子时,想着他从街角路过,在对面开便利店的老头那里买他最喜欢的万宝路硬红,他身边可以跟着任何人,女人,男人、外星人,都可以。

  再次回忆起上次的经历,我现在唯一感到欣慰的是,他还记得戴套。

  有时候我也会希望他已经死去,那么这样一来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我便可以心安理得的怀缅他,或者恨他。

  在那一天经过26天23小时48分钟,我站在公交车站,还是那个司机,他冲我喊:“Cabrón, sube al auto, no seas como una dama”(混小子,快上车,别像个娘们一样)

  我不敢怠慢,两步跨上公车,撞进了一片蓝色,是被北美大陆分割的太平洋和大西洋。

  我扭头下意识想下车,但司机骂骂咧咧的关上门让我坐好。

  我看见他咧开嘴笑了一下,然后把烟蒂丢出窗外,这真的不是一个好习惯,我想开口告诉他,但闻着他身上雪茄的味道,我闭上了嘴。

  我本应该坐在最后一排的最里侧,但他占了我的位置。于是只好坐在了他前面的一个位置,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坐的离他远一点,我想我又在犯贱了。

  他小声喊了我的名字,全名,我没理他。他又伸出脚踢了我的后椅背,我还是没有理他。

  在下一站将至的时候,他站起来,往我这里丢了个东西,我坐在位子上,循着本能拼命往前探身子才堪堪接住。

  一块劳力士手表。在昏暗的车内,在手心里闪着暖色的光。

  我想骂他是不是神经病,是不是脑子有问题,但他两步下了车,在车站里没心没肺地朝我喊着:“送给你了!”还浮夸地用手拢出一个喇叭抵在嘴前。

  我刚想把车窗拉下来把这个破东西丢给他,汽车突然启动的惯性让我一屁股坐回了椅子上。

  司机在后视镜里目睹了这滑稽戏的全程,他哈哈大笑拍起手来,“Larga vida joven!Larga vida joven!(年轻万岁)”

  而我只能狼狈不堪的手足无措。

  我探出头去,眼看着他的身影越缩越小,他的影子却在越变越长,脸上的表情模糊在了夜色里。

  紧紧握着那只镶金的劳力士,我想这个世界上的人都疯了。

  

  他敲响了我的门。

  没有任何征兆的,在开门前,我脑子里过了一遍各色的形象,我交过了房租和水电,拒绝了卖报纸和劣质香烟的小童,也没有找应召女郎。

  我拉开了门,他软绵绵地靠在了我的肩上,满脸是血,平光镜可笑的断了一只脚,镜片也碎得不成样子。

  从医院醒来之前,他一共对我说了两句话。

  你能不能先把表还我。这是第一句。

  我没有和那个鬼佬睡过。这是第二句。

  在我半夜背着他送去医院的时候,我想这个世界的人真的都疯了,包括我。

  

  

  7

  我从来没有跟阿尔弗雷德·F·琼斯说过,我其实没有戴过那只表,因为那上面有雪茄的味道。我也从来没有跟他说过,他右手受伤的时候,是我人生最幸福的日子。

  从医院回来的出租车上,他安安静静的坐着看窗外乌漆嘛黑的景象,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看。他问我:“能不能靠在你肩上?”我想说不可以,但是不小心舌头又打滑了,“嗯。”

  他暖烘烘的头靠在我的肩上,身上还有医院淡淡的消毒水味道,路边的灯光穿透车窗,让他金色的头发闪着暗沉的光。

  打表器滴滴答答走着,我想如果我口袋里有足够的钱,我愿意让它一直开到乌斯怀亚。*

  

  我在房东的注视下把他放到了我的床上,他哼哼唧唧地抱怨着床不够大不够软,我不耐烦地问他想不想睡地板,他才乖乖闭了嘴。

  我在他的大衣口袋里摸到了拆香烟剩下的玻璃纸,用过的纸巾和赌马的过期彩票,我抖了抖,护照从口袋内侧掉到了地上。我想了一会,把它藏到了只有我知道的地方。

  他此时穿着我的衣服,右手打着石膏,身上的血污被我用温毛巾擦干净,像一只折翼的鹰,被锁在了只有20平米出头的悬崖上。

  他侧卧在床上,而我躺在床对面的沙发上。他问我怎么还不睡觉,我扯了句谎,说我白天睡过了。

  当他终于安分地闭上眼之后,我从沙发上腾一下坐起来,焦躁不安地在床周围打转。

  我点了一只又一只烟,转累了就坐在地板上数他的睫毛。我发现自己在无意识地发抖——在害怕什么。

  我觉得我应该一屁股把他踢到街上,他是一个拥有完美皮相的小混球,想和他睡觉的人从洛杉矶排到了布宜诺斯艾利斯,他偏偏挑了他们中间最穷的来骗。

  我想不如明天就把他送进医院,对,就这样做,最好一大早就走。然后在临近清晨的时候,第一缕光穿过破了个洞的窗帘打在他身上,他迷迷糊糊地抓住了我的手,用该死的迷迷糊糊的声音问我,“早饭吃什么?”

  我掐灭了烟,哑着嗓子颤抖地跟他说,吃煎蛋和培根。

  

  *乌斯怀亚市:阿根廷的最南端,被誉为“世界尽头”,后文将再次提及,恕不赘述。

  

  8

  我已经开始后悔把他留下来了。

  也许上辈子我是什么杀千刀的大财主,而他是我的佃农,这辈子他翻身做了主子,我变成了他的驴马。

  按照常理,无产阶级者不应当相信宿命论和轮回,但是苏联都解体6年了,所以,管它呢。

  小酒馆的室内乐队奏起了蓝调,这意味着已经进入了后半夜,本来这个时间我应该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而不是傻坐在这里睡不着觉。但是因为多了一张吃饭的嘴(也许是一张半),我主动上起了夜班。他对此异议纷纷,我说让不然让他装出可怜巴巴的样子上街要饭,而我在旁边为他拉手风琴,他说那你还是滚吧。

  就在我擦完最后一个香槟杯之后,我看见了那个阔佬。

  他手里戴的表换成了江诗丹顿,后面跟着的人也换成了一个黑长发的拉丁裔男人。

  我抬头看了看摆钟,离1点还差23分。我给他拨了通电话,让他1点来接我。

  他问我是不是怕黑,我说是你就快点来吧,他在那边大笑起来,我懒得理他,挂上了电话。

  我告诉老板我下班了,让他把这个月的工资结给我,他愣了一下,略带遗憾问我是要走了吗,我说差不多算是吧。

  在他眯着老花眼翻账本的时候,我瞥到了吧台里装修剩下的水管。

  也许这就是命运,它总是这样戏剧性。我在心里对老板道了歉,走过去掂了掂水管,然后拿着它往那阔佬头上来了一下。

  反正之后的事情就变成了一部粗制滥造的慢镜头默剧,周围人的嘴巴都张开着,几个女人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几个男人冲上来想把我拉开,老板手里拿的硬币很搞笑的从他手里滑出来在地上滚来滚去。

  其实我没有要弄死他的意思,下手也避开了致命的要害,本来我就跟他无冤无仇的,毕竟他也算我的上帝——顾客是上帝嘛。我发誓,也许在地板上躺个二十分钟他就又能生龙活虎的起来和那个小男孩睡觉,额,只要他不建议脸上有点血的话。

  但是在被人推搡出去的过程中,我又不知道为什么往这位上帝身上踹了一脚。

  总而言之,我被赶出来了。

  他背靠在橱窗外面吸烟,我问他:“都看到了?”

  他憋着笑告诉我没有,和我并排走着,时不时来撞我的肩膀,问我到底怎么揍的,是先往头上来一拳还是往肚子上。

  我加快步伐,他越追越紧,我们的影子在灰蒙蒙的地面重叠。“告诉我嘛...”他用扭捏造作的声音尖着嗓子对我说,我忍不住笑骂着让他死一边去,还用手故意弹了弹他的石膏,他哇哇大叫起来说我欺负病号。

  夜越发寂静了。夜色是万物沉寂时溢出的血,撕扯开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道,淹没了一切的灯光。

  

  9

  阿尔弗雷德·F·琼斯是个定时炸弹。

  一般来说,像拆C4这种炸弹,每次都要面临剪蓝线还是红线的抉择,而阿尔弗雷德·F·琼斯,是那种无论你剪什么线都会炸的那种。

  有时候他可以安静地待在屋子里一个下午,桌子上摊着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集,旁边是他新买来的一盆向日葵。但这种情况实在过于少见。

  自从他知道我打工的中餐厅的电话,他在更多时候,会选择打电话骚扰我。

  我的新老板王耀跟我说,这个月电话费应该我出,我非常委屈,但是阿尔弗雷德只会嚣张地和我说他只能肉偿。

  但这个时候和他上床我就输了。

  因此我每天会接到他很多莫名其妙的电话,一开始他只是问我哪里去买烟,我会老老实实告诉他出门左拐到尽头,然后他又会问我哪里有钱,我告诉他门口的花瓶里有零钱,然后他问我今天晚上吃什么,我告诉他今天晚上吃西蓝花沙拉,这个时候他就会跳起来在电话那头大喊大叫说自己想吃汉堡,然后我就会把电话挂上。

  “和喜欢的人聊天吗?”亲自下厨的老板甩了甩手上的水珠,把长发往后拢拢再扎起来。

  我在脑子里转了半天,觉得装傻充愣再适宜不过。

  “因为从小和兄弟姐妹长起来,所以就对声音很敏感了”,王耀自顾自得说了下去,手上削土豆的动作也没有停下,“什么时候是真的伤心,什么时候是装的高兴,只要听声音就分的出来。”他把刀尖突然指向我,“真正的喜悦是藏不住的,少年仔。”

  我差点失手要打翻一个盘子,王耀只是微笑着提醒我打翻了要赔三倍的价钱。

  

  他不仅白天来烦我,还会在晚上缠着我,这个神经病,睡了我的床,还他妈的要睡我这个人。

  他把半导体收音机声音开到最大,就好像我不用睡觉一样,拖着拖鞋在地板上发出吱扭吱扭的声响。我拿头下垫着的枕头去砸他,他往旁边一躲,说自己睡不着。

  我说你睡不着我刚好来睡床,结果就在我躺上去没过几秒,他只穿着内裤就蹭了上来。

  我让他滚去沙发睡,他说自己冷死了。我被他气笑了,结果就让他趁虚而入把两只腿粘在了我身上。

  我跟他说,“这里太挤了。”

  他说,“那你往里面靠一靠。”

  我说:“你让开我回去睡沙发。”

  他说:“不要。”

  暖烘烘的肉体散发着肥皂的味道,他用没受伤的左手来勾我的脖子,我不敢把他掀翻到地上,他便越发恣意妄为,就只差蹬鼻子上脸直接骑在我身上。

  为了防止他自己乱动掉到地下,我只好用手从背后环住他的腰,捏了捏他肚子上柔软的脂肪层,示意他安静一点。

  难得闭嘴了一会后,他突然问我有没有跟别人睡过,我笑出了声,反问他有没有和别人睡过。

  他说,跟他睡过的人多的和天上的繁星一样,讲到我第二天上班都说不完。

  我本想说我也有,但一阵倦意向我袭来,连撒一个不需要爱的谎言的力气都被抽走了。

  在真正失去意识前,我感受到了他冰凉的唇。

  

  10

  我问他,互相折磨算什么。

  王耀在喝完第三瓶啤酒之后,告诉我,“算爱。”

 

  “伊万·布拉金斯基,你想跳支舞吗?”

  半导体放着老掉牙的探戈舞曲,他只要抬起头就能吻到我。他说:“你跳的有够烂的。”

  四周是公共厨房油腻的墙壁,贴着“No se permite fumar”(不许抽烟)的标志,被油烟熏黄剥落的墙壁,一只蜘蛛安静的待在墙角,不知是死是活。

  他的嘴唇若隐若现,安了石膏的手搭在我肩上,我知道其实他已经差不多好了,但是还是陪着他演这场拙劣的戏。

  我的手搭在他的臀部,两人随着音乐的节拍慢慢晃动,时不时踩到耷拉在地板上的烂菜叶和果皮。

  我侧着脸,在他的嘴唇贴上来之时又移开,朦胧的光随着他周转,我微微前倾着,和他的额头想碰。我突然发现我恐惧于接吻,特别是和他。我害怕我会停不下,我害怕和他重新来过。

  探戈舞曲不停,我和他仍在迂回,从厨房这头到那头。

 

  有一天回家,我发现他不在。

  我问了房东,问了隔壁的租客,问了楼下踢足球的小孩,他们都说看见他出去了,穿着一件鲜亮色的夹克衫。

  我照例做了两人份的饭,然后把大门敞开着,坐在椅子上抽起了烟。

  我不知道当他走进来时我会做出什么,也许只是平静的招呼他来吃饭,然后不咸不淡地问他刚刚干什么去了,又或者,我会用削苹果的刀杀了他,然后再自尽。我什么都不知道,我甚至都不知道他会不会回来。

  他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包宵夜,他问我饿吗。

  我说我不饿,一边站起来把冷成一坨的饭菜丢进垃圾桶里。

  在那之后,我出门上班就会把门反锁起来。

  他翻箱倒柜,把衣柜里的衣服丢到地上,用点着的烟蒂去烧桌布和窗帘。

  我把饭菜放到桌上,问他吃不吃,他尽数掀翻到地上,拖过一个椅子坐到我对面,他问我:“你他妈的把我他妈的护照他妈的放到哪里去了。”

  我说你晚上饿了我不会给你做饭吃的,他突然歇斯底里地蹦起来给了我一拳,我砸了咂嘴,咽下去一口带血的唾沫。

  “让我出去。”

  “给我个理由。”

  他怒极反笑了起来,“我的烟抽完了。”

  我慢腾腾地穿上外套,慢腾腾地下楼,我听见他在后面吼我,说的什么,现在也记不清了。

  我给他买了两条万宝路,二十包,四百支。

  我问他够吗,他又全部扔到地上。我蹲下来,一包包捡着。

  他之后没再跟我说一句话。

  第二天下班,我发现门锁被撬开了,窗户还没关,破了好几个洞的窗帘随风飘着,雨斜着打进来弄湿了半摊开的欧亨利小说集。

  而我第一反应是,现在轮到我给向日葵来浇水了。

  

  我跟王耀说,这怎么能算爱呢。

  他又给我开了瓶酒,瓶盖在天上转了几圈掉到桌面上,说总有一天我会知道的。

  

  11

  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夏天,是北半球的冬天。在那之后的圣诞夜前夜,我都在和王耀喝酒,或者踢球,然后再喝酒。

  说实话,和一个很会喝酒的人喝酒是一件很无趣事情,毕竟欣赏喝醉的人花样百出的丑态也算人类喝酒的一大动机之一。我眼前这个超过三十岁但是拥有娃娃脸的男人似乎千杯不醉。他总是很豪爽的叫上我喝酒,虽然我知道这些都是卖不出去的临期货,但总是欣然应允。

  在之前我是绝对不敢这么喝的,因为我和阿尔弗雷德·F·琼斯两个人之间,总得有个头脑清醒的。

  那段时间我抽烟也很凶,和我喝酒的次数成正比,就好像不用钱一样。我想那四百根烟总得有人抽完,不是他就是我,现在看来是我。

  王耀每次吹完一瓶酒,都跟我抱怨阿根廷的酒喝不醉,没有他家乡的白酒或黄酒度数高,我对此深有同感。

  总的来说,他是个很棒的老板,酒友,但绝不是一个好的球员。每次在街巷和别的店员踢足球时,我总是避免和他一队——这样才能赢。

  

  在9月28日受难日那天,他给本地员工放了一天假。但那天我还是来上班了,因为我无处可去,虽然我也正在受难。

  王耀说我来的正好,他神秘兮兮地拍拍我的肩,告诉我他让他的酒水供应商搞到了好东西。

  在看到伏特加的时候,我差点流下了眼泪。那天我喝得烂醉,也许是因为王耀还往里面兑了白酒,我已经大概有一年多没有喝成这幅鬼样子了。

  我和他坐在圣马丁广场沿街的小酒吧,大概从黄昏坐到深夜,我与他都不健谈,但是有了酒精之后,这个圆滑的男人有时间也会说几句心里话。

  他问我有没有去过香港,我摇摇头。他向我比了个圆,跟我说,“香港是离布宜诺斯艾利斯最远的地方,但如果穿过地核打个洞,就是最近的了。”

  布宜诺斯艾利斯酒吧的灯总是打得和褪色的照片一样,让他的表情不太真切。他说他打算在除夕之前回香港探亲,我点点头。

  他问我,“你想家吗?”

  我喝得烂醉如泥,觉得他实在是问了一个蠢问题,我对家这个概念素来模糊不清,毕竟有时候你很难分清你怀念的是哪个“家”。我趴在酒吧油腻的桌上上做了个梦,梦见我被冻死在西伯利亚平原上,那是我人生中离酒精中毒最近的时刻。

  在医院醒来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这股熟悉的消毒水味,是我第二次闻到。

  我一直以为我和阿尔弗雷德·F·琼斯是不一样的,后来才发现,寂寞的人都一样。

  

  在王耀走之前,他最后一次把我叫出来喝酒。圣诞节将至,燥热的温度也挡不住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激情,男男女女都在舞池里跳着探戈,只有我和王耀缩在角落喝酒。他仍时不时拿之前的事情来开涮,我小口喝着酒,遵照着医嘱。

  他跟我说他最后要去乌斯怀亚,他要去“世界的尽头”看看。

  我心不在焉地点点头,说这挺好的。我想起来那张海报,伊瓜苏瀑布闪闪发光。

  他猛的把什么东西拍到桌子上,我被吓了一跳,一个老式的索尼Walkman,带录音功能的那种。

  他问我,“你有什么话想带到世界尽头的吗?”他朝我笑笑,“我保证不会偷听的。”

  也许是为了避免尴尬,他被一个热情的舞女半推半就拉进了舞池,把我一个人留在了位子上。

  我想这种事情鬼信啊,只要把话带到世界尽头就可以忘记,简直扯淡。

  但我还是举着Walkman抵到了下巴上,想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一句话来。

  

  12

  后来我终于到了乌斯怀亚的灯塔上,望向海平面,一望无际的德雷克海峡分割了南美洲和南极洲。

  我从包里摸出了那只Walkman,不知为何有点紧张。

  我注意到伊万一共录了20多分钟,我慢慢放着,将耳朵贴在音响处。

  我至今也不能确定,那二十多分钟里唯一几声微乎其微的声响,是否是他的啜泣。

  

  13

  在平安夜,我寄出了一封信,收件人是冬妮娅。

  我交代了我最近生活的一切,包括阿尔弗雷德·F·琼斯。我告诉她我过的不错,但是干了很多蠢事情,以及帮我向娜塔莎问好。

  我的生活趋于平淡,再也没有看见过阿尔弗雷德·F·琼斯,而我想他的时间也很少,因为生活太忙。

  在王耀离开之后,我很少再去喝酒,除了在圣诞节那天,我喝了杯蛋酒。

  我开始制定计划,租车,买机票,打算前往伊瓜苏瀑布。

  我最后一天的打工随着冲水声结束。我找了一份在屠宰场的工作,每天就是用气枪打穿牛的脑袋,然后捏着水管把血迹冲干净。

  殷红的血,全部打着转流进下水管道里。我想这一切都结束了。

  在哥伦布大剧院附近的公厕里,我甩着手上的水正走出来,却看到了在街对面等绿灯的他。

  他突然疯了一般跑向旁边的公共电话亭,过了一会,我这边的电话响了起来。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起来。

  他对我说,“你还好吗?”

  我说:“我挺好的。”

  短暂的无声。

  我本来还想跟他说些什么,却突然感到疲惫,马路上的车不停,卷起一阵阵裹着汽油味的热风。我双手握着话筒,对他说,”琼斯,回家吧。”

  红灯变成了绿灯,我匆匆忙忙挂断了电话,不敢望向对面的他。

  

  伊瓜苏瀑布很美,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我无视了兜售雨衣的商贩,站在了瀑布下面。

  水顺着我的头发低落,我抬头向上望着,其实上面什么也没有。

  我总是在想如果那天他和我说不如我们从头来过,我会不会跑过去吻他,去抱他,因为他的那句话,对我杀伤力太大。

  我在哭,温热的泪水瞬间被瀑布的水掩盖。

  我在想,站在这里的,本来应该是两个人。

  

  14

  机场的工作人员问我,你要去哪里。

  我说,我要回莫斯科。

  

  在回莫斯科之前,我在香港转了机,天气恶劣,航班又往后推了一天。

  我打着雨伞去了九龙油麻地的庙街,王耀跟我说,他的家人在那里做小吃。

  可能因为没有几个人,我被热情招呼的坐了下来,却没有看见王耀。

  不过,我在一面墙上看见了他站在灯塔上朝镜头微笑的照片,旁边是他的全家福,日期是今年,很新。

  我不甚熟练的用筷子拨弄着碗里的云吞面,突然意识到了他为什么可以开开心心的到处走来走去的原因,他知道自己有个地方可以回去。

  我本来想和他的家人们打声招呼,不过一想,我总有一天可以再和他在此处相遇,因为他总有一天会回家的。

  

  15

  阿尔弗雷德·F·琼斯回到了那幢公寓,因为伊万·布拉金斯基跟他说让他回家。

  房东对他说,布拉金斯基先生几天前就走了,他不相信,差点和房东吵起来。

  当他真正意识到什么的时候,是看到了铺着桌布的台面上,他的向日葵耷拉着。

  花盆前放着他的护照,还有一张纸,烫金的底纹,对半叠了起来。

  他没看。

  他擦了地板,玻璃窗,重新铺了床,给自己做了煎蛋和培根,把伊万·布拉金斯基抽剩下的香烟重新堆起来。

  然后他展开了纸,上面干干净净用一遍英语,一遍俄语写着,“我爱你。”

  阿尔弗雷德·F·琼斯,抱着他曾经用过的毯子,慢慢蜷缩到地上,他为他打开的房门,再也不会有人推开。

  他的向日葵死了。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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