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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 大众 同性(男)
原型 黑塔利亚,APH 王耀,弗朗西斯,王春燕,伊万布拉金斯基,
标签 美食组 APH 露中 红色组 黑塔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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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7 20:12
- 导读
- “我们一辈子跳舞。”
上 - 十几岁时
东街是很老的一条街,老到连地砖都是很多年前的样式,电线挂在灰白的墙外,路灯忽闪,一切都旧得有种不真切感,仿佛时间在它匆忙不流连的奔波中已将此处遗忘。本来就不算宽敞的街道两旁挤满了紫荆树,风一过,深深浅浅的花瓣就跌落在路上,夹间还有熟透了的木棉花,红红紫紫,好不鲜艳,可这鲜艳本身也是一种老式的,过时的鲜艳,当代人已经对这样艳的触目惊心的颜色避之不及。
后来很多人都不再在院子里养花,但是东街尾那个院子依旧养,高高的紫荆树,右边是红木棉。年年开,谢了第二年仍旧开。院子前有个掉漆掉到露出铁皮的信箱,经过的时候总看见它亮锃锃的挂在那儿,像块门牌。
那院子高三层,四面通风,样式老旧但气派,已经很久没有人住了,里头挺宽敞,地段虽然冷清了点,但胜在清净。但邻里街坊过年扫街,都会记得进去扫一扫,看看那些花花草草。每次扫帚扫过,扬起的尘埃都散出灰尘的气味,像无迹可寻往事的灰烬。
中国南方多雨水,一旦进入雨季,淅淅沥沥的雨水就在地砖缝隙中淌出无数条细小溪流,或沿着屋檐连珠断落,砸在粗糙的台阶上。这时候每个经过院子的人都忍不住要探头望一望,感叹一句:这里有好多的落花与流水呀。
一九三六年的东街,尚且不是老态龙钟的样貌,那时候它正当青春,临江而建,意气风发。当乍暖还寒的春风唤醒了街角的紫荆花,也唤醒了一整个冬季都在昏昏欲睡的王耀。
“好醒醒啦!”王太太一边戴手套一边往楼上去,吊着嗓子喊:“王耀!王春燕!”叫了一会儿无人答应,她径直踢开了王耀的房门,一把上前把尚且抱着衣服趴在床上打瞌睡的王耀揪起来,利尖的声音像一把细长的刀子划着王耀的耳膜:“新年大头第一天开学,别给我一副要死不死的衰样!”见王耀慢吞吞地开始套衣袖,又转个脚步去了王耀对门的春燕房间。
王耀依旧是恍惚的,整一个冬天他都是这么迷迷糊糊的,仿佛放春假的那一天晚上睡着了以后,一直没醒过,他就是生来爱睡,却鲜少做梦,奇也怪哉。对门王太太埋怨王春燕绑头发拖拖拉拉,果不其然她们吵了起来。王耀垂着眼眸,清秀而未脱稚嫩的脸上没有什么神色,从脸色到神色都是苍白的。
王春燕憎恨开学,憎恨学校,一想到回去就要天天看见讨厌的几个女同学的脸她就浑身不舒服,王耀看着她喝粥的样子惨烈得像是吃断头饭,本来想开口催她快点不然都要迟到,被春燕一个眼神把话瞪回了肚子里。
王太太在送他们上车的时候千叮万嘱要他们早点回来,放了学不要再外野,今天有新租客来,早点回来收拾收拾屋子是紧要。王耀小鸡啄米点头,王春燕只顾着低头看自己的衣摆,也不应声,一副恹恹的样子。“尤其是你哈王春燕,一到放学就不知野去哪里。”王太太扬手要打她,这才皱着眉头说知道了知道了。
有新租客啊。王耀心里思忖,上一个租客是个和妈咪差不多大的女人,刚来的时候聊得可好,后边不知怎么的吵开了,两人大闹一通,陈姨撂下几句难听话就走了,为此妈咪还发了好几通火。
实话说即便他们这栋房子看上去挺像那么回事,实际上王太太简直堪称无所事事,只靠收租和从王耀死去的亲爹家里每个月拿点给他的赡养费过日子,不过饿死的骆驼比马大,这年头这已经算是相当不错的收入了——对于一个没有工作的寡妇而言。
王春燕在一如既往的不太愉快的氛围中度过了新学期的第一天,女子教会学校女人多嘴也多,她这个不多上得了台面的寡妇的女儿,又偏生长了那么张出挑的脸蛋,背后不少受人指指点点,可那些哑巴亏,向来追究没用,闹过几次不过是教她更不得人喜爱,反倒顺了那群骂她狐狸精的贱胚子的女同学的意。王耀倒好一点,本来就不怎样讲话,三脚踹不出个屁,看起来讷讷的,也不怎样跟人来往,一上课就趴下睡觉,一放学就径直回家。别人约他踢球,看时新的电影,参加诗社的活动,一概婉拒。久了也就没人与他自讨没趣,权当这人空透明气。
但今次不同,学校里开参军动员大会,来了几个黄埔军校的年轻军官,慷慨陈词把台下半大的姑娘家迷得晕头转向,只恨不得立刻能扛枪上阵与年轻的少将并肩作战,王耀大概打了八百个哈欠,当他回神的时候,礼堂的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只有几个男女像鸟雀一样,两眼亮晶晶,脸颊红彤彤,围着年轻的少将问东问西,王耀眨了眨眼,头也不回走出了礼堂。早春的夕阳虽然明亮,却是冷的,是没有温度的橘黄色,那些男女的欢笑,清越的鸟鸣,和带着凉意的春风都被抛在身后。
回到东街口,司机把他放下车,他远远的看见另一辆很气派的汽车停在自家院子门口,那实在是很气派的,德国大奔,谁说不是一件足以引邻里驻足窥探的物什呢?就连送他的司机都忍不住多看两眼,话道:“好东西啊,不知是哪里来的老板。”王耀左看右看也不觉得是妈咪买得起东西,想必是那个租客的车。好家伙,竟然还是个阔佬,这次真教妈咪宰到水鱼了。
王太太这小洋楼,气派归气派,却是她从前还做王老板的二奶的时候划给她的,后来王老板出了事,主家差点要收回去,亏得她拉下脸来一哭二闹三上吊,才不至于教他们一家三口流落街头,甚至还多讨到了王耀的生活费。可这地儿,当初到底是王老板为了金屋藏娇养二奶找的地儿,毕竟算不得交通便利,但胜就胜在清净,又毗邻珠江,江风吹拂,月色温柔,要说差,那绝对是不差的。可她就爱挑剔,把价格开高了不说,还要摆条件,什么不能养狗啊,什么不能夜不归宿呀,不能带人回来呀,门禁呀。对租客也挑剔的很,别人听了都觉得她这就是要宰水鱼呀。什么好不好的,压根就不值得那个数呀。
又不是风华正茂的美人了,就算从前是,徐娘半老的美人也已经成了明日黄花,到底不值钱呀,那美色乍一看风韵犹存,可她那层一触就碎脆弱皮囊里头裹着的俗不可耐的灵魂,那熏人的市井俗气穿透厚重垮坠的肉身,教人避之不及。
新来的租客已经先行一步进了屋子,王耀走到门口的时候,专门替租客搬行李的人正扛着一个巨大的皮箱子擦过他,越过箱子,他一眼就看到妈咪站在大厅中间,热情得几乎有些殷勤地和租客介绍这房子多么好,连风水好都扯出来了。谁住谁旺诸如此类。背对着王耀和他妈咪交谈——也不算交谈,那个男人一直在聆听,适时的点头。那就是新租客了。
新租客是法国人,来自巴黎,续了一点胡子,生的很美,是那种很难描述的美貌,介于男人和女人之间,美的很昂贵,很有质感的美丽,是浓郁的,带着缠绵的侵略性。他说他叫弗朗西斯·波诺弗瓦,那个有点长的名字,加上法语的发音,让英语都不怎么过关的王耀记得很艰难。好在弗朗西斯是个大度而体贴的人,见状干脆让他们称自己弗朗就好。
王太太不依,觉得臭小子臭丫头平辈相称没大没小,硬是要两个半大的孩子叫叔叔。
其实弗朗西斯只有二十六七,彼时王耀不过十二三岁,春燕十五六岁,叫这声叔叔怎么说都是看在那几根胡子的面子上抬了辈分,大人讲究辈分,讲究礼数,小孩子却不在乎,因为他们是最诚实的人,所以王耀和春燕私底下都悄咪咪叫他弗朗哥哥。然后漂亮的法国青年放下手中的笔,朝他们温温柔柔的笑,他一笑,那紫色的眼睛里就闪着比天上的星星还亮的光,后来王耀想起来他第一次对他笑,还就在那玄关那里,弗朗西斯只是瞥向了他,勾了勾嘴角,他便有如呆鹅一样的仰着头,望着那双平生未见的紫色眼眸。
后来被王耀小心翼翼地种在心里很多年的紫荆花就在这双永远不会为他停留的眼睛里开了又落,开了又落。
谈到这第一位长租客,一开始王太太是有点顾虑的,她毕竟从没接过洋租客,她也不会说几句洋人话,当时谈价格的时候都是迷迷糊糊的——我说过了,她很蠢的,一个曾经漂亮的小蠢货,谈条件的时候光顾着馋眼前那青年的那张脸,恍恍惚惚仿佛倒退回光鲜亮丽的二十岁,最后除了谈下来一个心满意足的数目以外,其他的条件一概不清。直到那台她从没见过,却通过了围观街坊的眼神明白来者不善的汽车载着满当当的行李停在家门口她才后知后觉地感到心虚。
万一不是个好东西呢,万一酗酒,万一带那些不干不净的女人回来怎么办呢?万一是个不正经的人,家里却还有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呢?
所幸弗朗西斯既不酗酒,也不抽大烟,见了大小姑娘太太都笑得矜持和气又优雅,甚至连王太太在家里攒了局几个妇人哄他来打牌也是温温软软的,但那又不是端着的客客气气,他温柔,体贴,却不教人觉得心怀不轨,嘴甜却不使人感到油腻,每一个女人从街角三岁丫头到八十老妇,见了他都眉开眼笑。
王春燕站在不那么宽敞的楼梯间看着楼下叽叽喳喳围成一桌的人,三个女人叽叽喳喳像被关在一块儿的麻雀,中间一个弗朗西斯显得格格不入,但又似乎合情合理。麻将被掷在铺着天鹅绒的桌面上发出闷闷的响声,像是某种说不清的情绪刚崭露头角便被埋下去。
自打这个漂亮的法国青年成了王太太的租客,这些从前不多情愿上门的老姐妹争先恐后地打着探访的名头竟恨不得踏破她家的门槛似的,只差要住下了。她当然知道这群老母鸡打的什么主意,只不过她们到底是一样货色,谁比谁清楚呢?做不合时宜的梦,本来就是对一个不再年轻的女人而言最要命的病。
王春燕说新年前王太太答应过了年就给她买口脂,要钱来了。王太太眼下玩的正忘乎所以,一个眼神都懒得分给她:“上个月不是支了钱给你买了么,这才多久啊?”
王春燕本就应约了晚上要去看电影,但凡这样的姑娘之间的约会,总是一场不动声色的争奇斗艳,往往你穿了时新的蕾丝洋裙啦,我偏要一双亮锃锃的新皮鞋,她若是吐了新颜色的口脂,那我就要戴个谁也没见过的发卡,到头总也是争不出个所以然来的,但这无尽的粉色的战争就是对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而言最要紧的事了。
实不相瞒,这些日子来,王太太被那久违的热闹冲昏了头,家中平日持好的各项分支,好多被使在了玩乐上,如今剩下的这些,支撑这个月剩下的吃喝出行倒是可以,若要别的,恐怕就有些勉强。王春燕一听,秀气的眉毛便竖起来:“你不是年前才答应了,过了年就给我买口脂的呢,你怎么说话不算话!?”
其他几个妇人尚且饶有兴趣的支着耳朵,王太太只觉得面子上过不去,嘴里骂骂咧咧地赶她,王春燕见她这样子必然是一个子儿也不会给她了,又气又急,一跺脚便转身上了楼,故意把木楼梯跺得震天响。被她这么一闹,方才的兴致便一扫而空了,一见天色不早,几个妇人也三两起身,不依不舍地和王太太告辞,眼角余光止不住地往弗朗西斯那儿滑去。
“王姐,你这个女儿啊脾气倒也跟了你哈。”
“拉倒,这小蹄子有我当年一半机灵,也不至于这个衰样。”王太太哼哼:“不早了,再不走夜风起了,仔细冻了身子。”
妇人的道别是拉拉扯扯,黏黏腻腻,站在门口也能扯上好一会儿。弗朗西斯站在三楼的走廊上,他的房间是与王太太的在楼梯的两边相隔开,但此时王太太的房门却是开着的,他笑了笑,王春燕的性格确实够骄纵,够辛烈,像门前飞扬跋扈的红木棉,漂亮得嚣张。但是怎么看都像是虚张声势的幼猫。不是野猫,是以为自己是野猫却实际上娇生惯养的家猫。
他装作不经意路过王太太的房门,好家伙,王春燕倒不忌讳,只把门大开着,生怕王太太看不到王春燕坐在她的梳妆台前,不管不顾地打开她那满当当的物什乱弄一气。
弗朗西斯清了清嗓子,春燕的身子便僵了一下,抬头透过镜子看,原来是那洋租客,方才吊起的心便落了下去。脸上的神色又被她收拾好了,还是眼高于顶的倨傲。
“你来做什么?”
“我见你妈妈房门开了,以为进了小偷,过来看看。”
王春燕冷笑一声:“那你的意思,我是小偷?”
“当然不。”弗朗西斯顿了顿:“我可以进来吗?”
“随便。”王春燕说实话没什么心情和他扯嘴皮子,马上就要出门了,她却连口脂都没有,要知道,年前的时候几个女同学就兴致勃勃的说好了过了年要涂口脂,口脂多好呀,一涂就少了一点儿小丫头的意思,仿佛变成了惹眼又漂亮的小女人。看电影哪里重要,只是姑娘家要互相瞧瞧对方涂了口脂使什么模样,谁更美?可别人都涂上了,她怎么能爽约呢。
“找口脂吗?”弗朗西斯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她身边,饶有兴致地打探着镜子里的姑娘,半大的姑娘像含苞欲放的木棉,虽然还是五官还稚嫩,却藏不住眉眼间的光芒。假以时日,一定会是个大美人。他觉得有趣,女人总是在出水芙蓉的年纪想着搽脂抹粉,到了必须搽脂抹粉的年纪,又怀念不施粉黛都能够昂首挺胸地出门的自己。
“边上那个。”春燕不理他,他也不气馁,只把春燕当做娇惯成了性的小雀,面对这样骄傲又骄纵的小美人,自然要好言好语好脸色地捧着。
春燕从来就没涂过口脂,那艳红的颜色让她手上的动作都有些迟疑,口脂不好涂匀,与后来的口红不一样,它更油腻,一抹下去要么就太浓厚了,显得艳俗廉价,要么就油腻腻的,根本又不怎样上色,总之就是浓一块淡一块,一个不小心还要涂到外边去,活像吃多了辣椒肿了嘴。她心里又急又气,却碍着面子不好表现出来,只恨不得身边的男人赶紧滚出门去,别搁这儿看女人家的笑话了,她特别后悔,刚才就不该放他进来。
“要帮忙吗?”弗朗西斯看着她胡乱扯过手帕往自己嘴巴乱擦一气,眼角急的泛泪花,抽出自己的丝绸手帕,抬起春燕的脸,一点点替她擦干净嘴边的口脂。春燕不敢看他——她知道自己现在必然是狼狈的,滑稽的,一点儿不漂亮的。于是她干脆闭了眼,任由青年温热的手指托着她的下巴,绸面的触感轻柔地在唇边流连,不必看也知道她的脸必然红透了,也不知道是因为丢脸还是羞涩,雪白无瑕的手帕染上了斑驳的红痕,他却毫不在意这一条看上去不便宜的手帕被弄脏,擦完了便郑重其事地叠好放回上衣口袋。然后轻车熟路地拿过桌面上的口脂盒,一点一点地替春燕抹口脂。长长的金色睫毛垂下像是某种赤金的鸟羽,他看这个少女究竟像看什么呢?像爱怜地看窗台上含苞待放的玫瑰吗,像春水淌过光滑的溪石吗,像亲手完成一件呕心沥血的艺术品吗?
春燕几乎忘了自己在哪里,那青年的指尖太缠绵,让她几乎飘上云端,只身前往虚无的伊甸园做双脚离地的幻梦。很多年之后春燕坐在去往圣彼得堡的火车上,看过很多相似却不相同的眼睛,还是会恍然想起,很多年前有一双紫色的眼睛在她面前眨呀眨,像蝴蝶扑了扑彩翼,却掀起千万里外的狂风骤雨,而蝴蝶本人对此并不知情。
当然春燕最后还是及时的得到了一盒属于自己的口脂,不是王太太那种浓艳的鲜红,而是有点儿想熟透柿子的红。但那不是王太太给她的,而是弗朗西斯,美其名曰王太太用的颜色不合适小姑娘,王太太叨念着这多不好意思哪有叫租客破费的道理,一边给春燕使眼色,春燕扭扭捏捏低着头或者左顾右盼,并不看弗朗西斯,那盒洋行里才到货不久的口脂被她摩挲了千百遍,才摩出一句细小的道谢,听在王太太耳朵里就是不懂事,听在弗朗西斯耳朵里就如弱管轻丝,听在王耀耳朵里只觉得他们吵闹,吵到他睡觉。
王耀时常会想,他是一个欲望很少的人,噢,不知道十一二岁的小少年用“欲望”这个词会不会说的太重了,但他还是觉得自己想要的并不多,在别人都想要更多的钱,想要被别人夸奖,想要时新的衣服和洋行的打火机的时候,他只有一个虔诚而灼热的愿望,他只想好好睡觉。他的有些拥挤的,甚至还堆了几件皱巴巴的衬衫的床,永远是最好的归宿,只要被子一蒙头,门外的争吵,窗外的热闹,都与他无关。
不管怎么说,他只有睡好觉这一个简单又朴素的愿望,他致力于实现它,却总是会被大大小小的事情叨扰,以至于他经常没法睡个餍足的好觉。眼下,王春燕鬼鬼祟祟地摸进了他的逼仄而有些闷热的房间,毫不客气地把他推醒。
然后他就醒了,哈欠连天地爬起来,给王春燕倒水。又被王春燕嫌弃屋里太闷,教他打开窗通风。
“哎,你说。”王春燕先是抱着手臂坐在椅子上生闷气,然后转过头来盯着王耀:“她们什么意思啊?什么叫勾搭不三不四的人?我真恨不得撕了她们嘴!”
她指的是上次夏至的时候弗朗开车和他们一家人去点都德吃饭的事,王太太带着王耀进去点菜的空档,弗朗开车载春燕到两条街外王家相熟的鞋铺去磨皮鞋的后跟。这鞋子是旧年王太太替她买的过时款,买的时候就已经是过季打折的断码货了,那时候没有什么国际码这一说,宽裕点的人家,常常带孩子到谱子里去量着做,像春燕她们,本来那教会学校里女学生就要穿那使钱的皮鞋,若要定做更是昂贵,哪能总那样做呢,王太太常常是大差不差的照着春燕脚上的大小去买,可毕竟姑娘家也是一日日的长,买回来的鞋子就没一回尽人意,要么是买小了磨脚,只能撑撑大凑合了穿,要么是买大了,走起路来总是一颤一颤地往下落,要她勾紧了足尖,像勾紧了心底苦涩又无可宣泄的不甘,直到小腿和心头都酸涩不已方才作罢。
这些零零碎碎的无奈又不甘早就成为了她生活中的主色调,往常她都不在乎被谁看见,反正每个人知道了不过就是想要背后讥笑她,可偏偏是这个必然不会讥笑她的青年,她千万个不愿意让他看到自己这些尴尬和狼狈的样子。在此之前她一直是那样的,乍一眼看过去,她端正整洁又漂亮,光鲜亮丽又惹眼,像从头到尾都是神明精雕细琢的工艺品,可走近了看,她十分粗糙,掀起华丽的表面,里头其实缺边少角,“王春燕”是东拼西凑的王春燕。
她飞一样地钻进那个有些昏暗逼仄的小铺子,往凳子上一坐便把鞋子蹬了下来,等到弗朗西斯停好车走进去的时候,她已经急匆匆地往一只脚上套鞋子了。他听见那个小二一边替她磨着另一只皮鞋的后跟,一边嘟囔:“这鞋也太小了呀,姑娘,这鞋子不合脚可是大事,千万不能馋这时新的皮鞋光鲜就凑合,得要有双承脚的好鞋,路才能走得又好又舒坦呢····”
王春燕不置可否,只顾着催他动作利索点,她何曾不想要一双合脚的皮鞋呢?可王太太不会答应她的,她没有钱,即便有,她宁愿给自己买一个时新的手包,宁可拿去舞厅和别人喝酒,也不愿意替她去定一双合脚的皮鞋,也不愿意给弟弟换一床新的被子。
弗朗西斯猜测她是因为自卑,她那么小,如何懂得了自卑呢?
就是因为遇到了弗朗西斯。
当年的她即便生在那样的家庭,在外受尽白眼,可她胜在有着一般人难以企及的美貌,对于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而言,拥有美貌仿佛就是拥有一切。从前的她仍是倨傲的,而现如今这份倨傲正悄无声息地流逝,裸露出她不安而卑微的内核,让她发现原来她除了这点并不独一无二的美貌以外竟一无所有。唯有从见到弗朗的那一刻起,她就明白了,她是所有星群里最耀眼的那一颗,可弗朗西斯是皎洁明亮的月光,只要那月光在,所有星星都如铁钉般黯淡。
一切关于王春燕的鞋的事,自然不可能是她自己告知弗朗西斯,更不可能从王太太嘴里撬出话来——她固然是蠢的,可在某些方面却精明得不像话,尤其在这事儿上她并不那样坦荡。弗朗西斯不提,她自然不会主动说起为什么女儿的皮鞋总是不合脚。一顿饭就那样过去了。晚上回到家,王耀一如既往地拿药水去姐姐房间,总是这样,鞋子磨脚了,王耀就端药水去替她涂破皮出血的脚后跟,酒精冰冷而刺激,像细密的硬针扎进春燕白皙稚嫩的脚后跟,被磨得通红的伤口往往有些触目惊心,酒精涂上去,疼得她嘶嘶地倒吸冷气,王耀就低下头小心翼翼地替她吹着伤口。
奇怪的是,当弗朗西斯旁敲侧击的提起这件事的时候,王耀几乎是毫无保留的交代了,他看起来根本没有什么顾虑,但又想当通透聪明,他知道弗朗西斯想知道的是什么,于是他只说了春燕的鞋子不合脚,说了她的伤口,对于为什么不合脚他只字不提。他既不觉得自己是在耍小心机,也不认为这样的陈词会让自己看起来像是家里的帮工而有失男子汉颜面。
可能从一开始,他就聪明,他就比一般人通透的多,所以他永远旁观。如果没有见到他,弗朗西斯向来认为在自己面前并没有第二个堪称大智若愚的人,可他头一次吃透这件事的时候,却惊讶的发现对方只是一个十一二岁的,不善言辞的,甚至看起来有些木讷腼腆的孩子。
王耀安静地听完了王春燕的咒骂,然后才慢吞吞地开口:“可是,她们背后指指点点你,也不是头一次了。”
“对啊,真不知道都是些什么东西!猪肉吃多了都腻了呢,同样的话说多了也不怕舌头起泡?”
王耀眨了眨眼,他觉得春燕可能误解了他的意思,于是他斟酌了一下:“我是说,不管你做什么,她们想骂你,总能找到理由的,你每一次都回家生闷气,有什么用呢?”
显然,对于一双本来就不合脚的鞋而言,磨后跟根本就是治标不治本,春燕踩着那双磨过的鞋子走在路上,根本没觉得有什么差别,如果非要说有,那就是让王太太心里那点可有可无的愧疚感彻底消失。
弗朗西斯开车,却没直接带她回那家点都德,而是转头去了另一个方向,王春燕还沉浸在刚才的沮丧中,当她回过神来的时候,车已经停在了一家门口有些冷清的店前。
那家店原来是弗朗西斯常去的鞋店,老板与他一来二去也是相熟的,见他来了,小二迎上前来开门,老板便从柜台后面绕出来。弗朗西斯说明来意,那小个子老板便了然地在王春燕身上打转了一下,在引起她不适之前及时地撤走了意味深长的目光,转过去和小二说了几句,小二便从柜子后边搬出了一堆纸笔家当,请春燕坐下来,替她量脚。
那时候不管是王太太还是春燕,都的确以为弗朗西斯心怀叵测,但当她们后来明白过来,他不过是个多情的骑士,愿意为任何一朵花挡雨遮风,不论贵贱,他不过就是温柔的月光,愿意照拂万物,却不会为万物驻足。而当她们明白的时候,又隐隐希望他是心怀叵测。
对于这些事情,王耀并非局外之人,相反,如今能够记录的所有,全都取自王耀的回忆,他自认为不是一个记忆力很好的人,关于十一二岁时候遇到的那个男人,即便怀着后知后觉的爱慕,到底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个人的脸,那张他曾经既渴望梦到,又惧怕梦到的脸,在岁月无情的冲刷下只剩模糊而缥缈的印象,他已经不记得那张让他刻骨铭心过的脸了,可他还记得当年每一次打量他的时候,心底难以抑制的悸动——可他太小了,毕竟不能明白,那是竟是一种悸动。
可他忘了,这些年来他从来就没开口谈论过任何弗朗西斯的容貌。仿佛刻意避开,唯恐秘密被窥探。而弗朗西斯却常常夸他,说他来日必然是会是哪个人的祸水,一定会有人为他飞蛾扑火在所不惜。
哪里会又人平白无故的夸一个男人的脸蛋呢?王耀猜测,他难道也像其他同学一样,暗指自己眉眼之间带着狐狸精亲娘的味道吗?
王耀太小了,那时候他的词汇里显然没有“祸水”两个字,但这不妨碍弗朗西斯一语成谶,十年后的王耀的确成为了伊万·布拉金斯基的祸水,可在十年前,教会他这道理的人,却成了别人的祸水。
如果非要说这个家里,究竟谁爱那个法国青年最多,恐怕大家要为王太太和春燕争论不休,她们扑火的姿态固然是壮烈的,有着如出一辙的疯狂,女人在情场上的斗争永远是最吸引人的,可这些年来,谁能看到那个王耀呢?
他是那样的沉默啊,沉默地冷眼旁观,沉默地扮演过客,沉默地站在风暴中心不远的角落,在没有光的阴影里,已经低到了尘埃之下。
二
从王太太早年固守的那些清规戒律来看,弗朗西斯根本和她心目中的那种理想租客不沾边,他一到周末就夜不归宿,当然有时候工作日也会夜宿在外,或者很晚才回来,但他会悄无声息,绝不会影响任何人,他在家里养了一只猫——当他询问王太太和孩子们可不可以养宠物的时候,王太太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好像他只要不是让她把房子给他,别的她都能答应,于是王耀只能把到嘴边的“妈咪说了不能养宠物”吞回肚子里。
一开始对于他的这些行径,王家上下心照不宣,毕竟是个多情又漂亮的洋人青年,谁能教他过禁欲生活呢?因此在他搬来的头一年,王家两个女人没少背后讨论这个游戏花丛的租客,言语间并没有后来那样的偏袒和欣赏。
对于王太太而言,自从前夫病逝,她已经做了很多年“不要脸”的女人,她没那好运气生在好人家,她的母亲是舞厅里的舞女,她父亲是拉黄包车的,她是家里最小的女儿,却嫁得最早,在春燕这个年纪,她已经在舞厅里大放异彩,然后顺顺当当地被富商王老板包养成了二奶,住进了这栋令人艳羡的带花园小洋楼,为王老板生了一儿一女,这才堵住了正房的嘴。后来王老板犯了心脏病,没救回来,主家清算,差点连她这房子都收走,亏得她拉下脸来哭闹,讨债的人不走她就吊死,那群真正矜贵的太太小姐哪见过这样的阵仗,既厌她不要脸,又真怕她一条贱命连累全家,只好由她去。
被主家的人唾弃,在外受人指指点点,和王老板这段情她到底也动过真心,要她这样的名声再改嫁实属不易,她又不乐意低下身段去就那些老实百姓,一来二去,行至中年,仍是伶仃。她早就麻木了,当一个女人连名声都不在乎的时候,那就是彻头彻尾的麻木。
她的确推脱不了,那些并不成文的罪名,年近半百却扔不改年轻时候轻浮幼稚的心眼,看到年轻漂亮的男人总还管不好自己和脑子,看柴米油盐的眼神总不如看漂亮衣服的时候专注,不管怎样诡辩,也很难掩饰她并不是一个好主妇的事实。可她再怎么不堪,却也把两个孩子拉扯大了——在世人鄙夷冰冷的目光中,作为一个母亲,比起她自己的母亲来说,她也并没有那么差,她只是不够好。她父母,一个是赌徒,一个是妓女,能吃饱饭已经很不错了,谁有闲心教她做人的道理呢?她所幸没有长成一个恶人,王老板教会了她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于是她也就那样去教她的孩子——一个年纪过大的孩子,去教她的孩子。
后来的日子,她一个人拉扯两个孩子,靠主家的赡养费和收租,也能勉强支撑,她没什么文化,只会跳舞,可是舞厅不要这个年纪的舞女,那些新的舞曲她也跳不动了。除了假装自己过得很好,她没有别的办法面对生活。
— 我怎能说我不知道呢?
长夜漫无尽头,而一腔孤勇的美梦太烫手。 他只记得在弗朗西斯踏进他家门那一天以前,他在这片屋檐下的所有记忆都是即时的,一次性的,仿佛过了就不存在,他记不住任何他没出现之前的日子,却清清楚楚地捕捉到了他来之后,这屋子每一天都不同的空气,记得每一天都不同的日出日落,还有每一天都不同的妈妈和姐姐。他怎么能说他对妈妈和姐姐走向深渊的步伐一无所知呢,旁观者门儿最清,当王太太和姐姐都听不懂弗朗西斯似是而非的话,只有他是能听懂的。他能拨开弗朗西斯那些花里胡哨的文字粉饰,他知道他想表达什么,无非就是拒绝。拒绝,拒绝,他永远在用看似温柔却残忍的话,用看似深情实则最无情的方式在演绎他的拒绝。
弗朗西斯搬进来的那个夜晚——要如何去描绘它呢,在他们三个人灰白而黯淡的前小半生里,那就是第一个熠熠发光的节点,从这里开始,一切都从这里开始,王春燕的青春从这里开始,王太太的死亡从这里开始,而王耀呢?据他所言,他的记忆和生命都从这里开始。在那之前他是行尸走肉的,从这里开始,他出生了,从一个混混沌沌的生活的母胎中脱离了,于是他从此记得住阳光,记住十一月仍然弥漫的夜桂花香,记得木质地板渗透出陈旧的味道,记得一个男人脚步的频率。从此他的记忆好像被压抑了十一年,终于破土而出,拔节疯长,近乎贪婪地镌刻生活中与他有关的点点滴滴。
可是月光为何将他照拂?他将关于这个不速之客的一切,都像整理陈旧的照片一样整整齐齐的叠在一起,摆放在一边,才能够井井有条地写下这本回忆录。在他的笔下,王春燕能够永远做东街九号那个骄纵天真又有点刁蛮的少女,王太太每天都能中气十足地踢开他的门,而走到楼下,弗朗西斯已经做好饭,在慢条斯理地倒红酒。他希望他们一辈子都不要走出那扇门,这样就能一辈子活在那个春风沉醉的夜里,永远不要长大。
可惜时间并非有情之辈,王耀再怎么粉饰文字,他们还是无可避免地走向了深渊。王太太开始介意弗朗西斯的夜不归宿,她从前之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多嚼嚼舌根,说洋鬼子可真不检点,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开始介意他的眼神停留在别的女人身上,不管是她的牌友还是邻里街坊的大小姑娘,若是让她逮住了谁缠着她的租客,她必不给人好脸色的,甚至还要阴阳怪气地说点风凉话,别人都说她没斤没两,一把年纪了还“发春”。
可她不知道自己没有立场嫉妒吗?她不知道自己在自取灭亡吗?当然知道,她比谁都清醒地知道自己已经不是有恃无恐的姑娘了,因此她更恨,恨这来得不合时宜的男人,恨他飘忽不定的欲望,恨那些新鲜而招摇的脸蛋,恨那些没有细纹的眼睛,恨那些不必抹口脂也夺目的樱唇,那些给她添堵的小贱货里,并不是没有王春燕的。
她在王春燕这个年纪已经跟了王老板,而春燕爱上弗朗西斯,却也是她笃定的推测,并没有抓得住的证据,于情于理,她不能责备她。她只是觉得可悲,这可悲来源于她诸多疯狂中最后残存的清醒,弗朗西斯并没有爱上她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不论是她,还是她年轻漂亮的女儿。美貌所向披靡,可在更胜一筹的美貌面前,却毫无价值,她清楚自己的女儿是个什么东西,被养坏了的性子,刁蛮善妒,天真纯洁,永远低不下的头颅,总是捡不起的自尊,而她呢,连青春都已经消耗殆尽。她倚在沙发上,偌大的客厅里,春燕和王耀早就上床睡觉去了,可她还在这儿,开着客厅所有的灯,守在电话边上。她刚给弗朗西斯任职的学校打了个电话,询问弗朗是否还在学校工作。
这是一个很越界的,很出格的行为,她当然知道,可她今夜全部的不安,在她想到或许弗朗西斯又跟哪个不要脸的狐狸精出去鬼混了的时候,化作滔天妒火,烧光了她最后的理智。
让她激动过了头地拨通了那个电话,而在挂掉电话后,那种激烈之后的空虚变本加厉地腐蚀了她,她两眼空洞地看着自己握住话筒那只手,白嫩的,却已经有了肉眼可见的臃肿和细纹,曾经她也有过打去主家找王老板的底气,如今连握住话筒都怯懦得颤抖。
寂静的客厅里,她终于起身关掉了灯,月关透过窗棂落在她脸上,身上,显得她苍白而冰凉,仿佛抽空了,呼吸都耗尽了精神气,只剩一具尸体。我是死了吗,还是活着呢?她抬起头,茫然地看着钟摆玻璃门里的自己。湿热的夏夜里,头一回觉得手脚冰凉。
可是死人怎会做梦呢?死人怎会在梦中落泪呢?
像每一个芳心暗许的少女一样,王春燕心里有了人,便养成了常看镜子的习惯。更甚,竟还学起了法语。王太太哪能不知道她打的什么主意儿,只摆下了筷子,瞧着她阴阳怪气地冷笑:“英文都没学出个什么名堂来,就想着学别的,还是别把算盘打得太响。”
王春燕被戳破了心思,只觉脸上滚烫,看向她的目光倔强而怨恨,一言不发地上楼去。王太太数着她的脚步断然不是去往自己的房间,而是去往三楼,可三楼有什么呢,她这个女儿从来就和她不怎么亲,更别提主动去她房间,那还能是去哪儿呢?
王太太笑的苦涩,她年轻的时候有多犟,王春燕就比她更犟。她哪里是怕弗朗西斯爱上她的春燕呢,她只是怕弗朗西斯不爱她。
王春燕自然脸皮没有厚到敢单枪匹马地去找弗朗西斯,于是这个人物最后还是光荣地落在了王耀肩上,王耀捧着春燕不知道哪里弄来的自己压根看不懂也没兴趣的法文书,站在弗朗西斯面前,看了一眼弗朗西斯,又回头看一眼在自己身后眼观鼻鼻观心的王春燕。然后才干巴巴地说出了春燕在门外逼他背了十几次的话:“我,我和我姐姐想学法语,哥哥可以教我们吗?”
话音刚落就被春燕悄悄踢了一脚,他马上改口:“哦,是我想学,我姐姐是陪我的。”
而这段记忆曾被王耀无数次翻出来回味,而又常看常新,让他每每失笑,那时候的他们真的太小了,如此这般漏洞百出的拙劣借口,恐怕从他们两姐弟站在人家门口咬耳朵的时候就已经暴露得一干二净。他并不打算掩饰弗朗西斯是造成这两个女人不幸的根源,但他也对弗朗西斯很多时候看破不说破的善良十分感激。因为他,他们才有梦可做。
当然,王春燕学的比他上心,虽然他们两个都不怎么专注,看两个单词就要悄悄瞟一眼弗朗西斯。不知道他的学生是不是也有这个毛病,王耀心想,摊上这种老师,那可真倒霉。王耀确实是彻头彻尾的没有兴趣,所以他后来也没怎么记得住,甚至不能算真正学会了这门拗口的语言,但他永远记得,弗朗西斯也用他那迷人又害人的嗓音,缠缠绵绵地向他诉过只存在于王耀自己心里的钟情。
就在那个深秋里,花园里太过浓郁的桂花香使人醉醺醺,连午后的阳光都格外温柔,王春燕靠在他身上犯秋乏,却还是托着腮装出一副兴致盎然的样子,虽然眼神黏在弗朗西斯脸上,思想却已经飞到了九霄之外。王耀也没好多少,哈欠一个接一个,回过神来的时候,正听见弗朗西斯问道:“听说过波德莱尔吗?”
王耀懵懵懂懂:“啊?没····没有啊。”
弗朗西斯露出了遗憾的神色:“你们的老师,怎么不给你们讲呢?应该要多讲一点的,这样好的作品呢。”
“他不说,他从来不说。”
“那他一定不懂爱情。”
王耀说:“我也不懂。”
你说谎。心里有个声音谴责着他,教他如坐针毡,你明明就懂。
弗朗西斯笑了起来,伸手去揉他的头顶那只手遮住了王耀的视线,他看不见弗朗西斯说这话的时候究竟是个什么神情。
“那我希望你永远也不要懂。”
“为什么?”
“因为”弗朗西斯拿开了手,俯下身来,看着王耀的眼睛,他离得太近了,身上淡淡的香水味让王耀十分荡漾,只听他说,一字一句的气息落在王耀脸颊上,弄得他很痒,心里很痒:“也许你我终将行踪不明,但你该知道我曾因你而动情。”
在他开合的唇间,王耀隐隐约约地明白了为什么妈咪即便是受尽了白眼,仍要继续做她不愿醒来的少女梦,因为那种甜美的死胜过一切苦涩的生,她在清醒地做梦,又在半梦半醒之间体味着燃烧自己的快乐。
十年后,王耀用并不标准的法语将这句诗重复给了伊万——一个有着弗朗西斯一模一样的紫色眼睛,却和弗朗西斯天差地别的男人听。伊万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接上了后文:“切莫将一个阶段幻想得美好,而又去幻想等待之后的结果。那样的生活只会充满依赖。我的心思不为谁而停留,而心总要为谁而跳动。”
直到伊万无意中将这答案赤裸裸的揭露出来,王耀方才明白,原来那不是一种有时限的深情,而是一种永远的婉拒。这迟到太久的答案让他恍然,仿佛回到十年前,那个十一岁的男孩,站在见不得光的爱情面前,一直认为自己隐瞒的很好,却不知道从一开始,弗朗西斯给过他答案,给过他们所有人答案。
他的心思不为谁而停留。
事情终于在那个圣诞舞会之后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一如既往的,王春燕和王太太常常吵架。这种吵架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变得频繁,而尤在弗朗西斯外出的时候变本加厉,语言从一开始的尚有遮掩,到越发夹枪带棍。王耀时常觉得,可能他和春燕,也是赊账住在这里租客。
王春燕非要买百货里那条贵得不像话的洋裙去参加圣诞舞会,为此不惜跟王太太翻旧账——要知道跟一个中年妇女翻旧账无异于自讨思路,她掷地有声地控诉王太太对她的不上心,将自己的任性撒泼袒露无疑,王太太本来就被她搞得心情很不痛快,没想到这小贱蹄子蹬鼻子上脸地开天价要买东西不说,竟还数落起她种种不是,她毕竟不是个好脾气,这教她如何忍得。翻脸便同春燕吵起来,尖利的声音和怨恨的咒骂在王太太房里掀起腥风血雨。
王太太不知道为什么春燕这么任性,这么执着非要买那件裙子,或许她也知道,但她更知道自己不论如何都劝不动这个被爱情冲昏了脑子的女儿。她沮丧,她情急,她也无计可施,唯有一再拔高嗓门。
弗朗西斯进门的时候,王耀正好在客厅倒水,而女人的战争已进入了白热化阶段,春燕本是打算翻翻旧账显得自己占理,可一旦翻出那些埋在心底的酸涩的种子,它们见了光就要疯长,直到完全侵蚀春燕的理智,最后哭的肝肠寸断,泪水一如开了闸,糊满了整张通红的脸,她跪在地上,声泪俱下地喊:“你从来就不在乎我和小耀,你只在乎你自己。我和小耀永远过东拼西凑的日子,永远要装聋作哑地活着,你知道这是为什么?”
王春燕睁着红肿的眼睛,一抽一抽地问她:“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你当然不知道,都是因为你,我和小耀不管走到哪儿,都没人愿意搭理,不管多努力,都抬不起头。”
王太太也哭,哭她养了条白眼狼,两个反骨仔,吃她的喝她的却反过来说她的不是,更哭她自己,哭自己为人母亲的无能为力,哭自己一去不返的青春,哭自己为什么会落得如此。
“实话实说。”伊万说:“这可有点儿不懂事。”
“是啊。那时候真的太小了。”王耀靠在他怀里,淡淡地应声。那两具滚烫的身躯紧密地贴合,他靠在男人怀里,而那心跳声就像从前的钟摆声一样令他莫名的安心。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完事儿之后要在这儿和刚上过//床的男人聊起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臭事。这绝对不是一种好的情//趣,在他的认知里。
他们的确是恨不懂事,王太太做的再不好,到底也是他们的生母,在那样的日子里给了他们力所能及最好的生活,很多事情不是努力了就能做好的,王耀和王春燕常常用这道理为自己开脱,却忘了这道理在妈咪身上同样适用。如果没有她,王春燕何以去到富人扎堆的女子教会学校呢?何以穿着皮鞋,抹着雪花膏,而不是像她年轻的时候一样,饭都吃不饱还要被使唤着上台跳舞呢?
王耀并不否认,他是刻意告诉弗朗西斯,关于这场惊天动地的争吵背后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的。当然,这次也一如既往地被他故意进行了信息重组。顺利让弗朗西斯认为,是王太太一人辛苦抚养他们,却总是逃不过外人风言风语的伤害。多么可怜的一家人啊。王耀都快把自己说服了。可他心里门儿清,他们才不可怜,谁都有自己的小算盘,可他们又真的很可怜,都在无可挽回地变得面目全非。
伊万问他,所以后来呢,那场舞会上,春燕穿上了她梦寐以求的裙子了吗?
“当然”王耀闭了闭眼,很艰难的寻找着十年前的记忆:“她就是那样,想要的东西一定要得到,否则不死不休。”那场令她毕生难忘的圣诞舞会,几乎可以说是一个美梦成真的现场,将她一下子捧到了天堂,在那个夜里,她就像是童话里的灰姑娘,而十二点的钟声永不响起。
对她而言那真的只是一条漂亮的裙子吗?自然没那么简单了。对于一直被人指指点点的她,一直自卑的她,一直抬不起头的她而言,那是一件战衣,有如军装对于士兵而言,是一种精神的力量,她只是迫不及待地想象所有人证明自己配得上,她王春燕是很好很好的,配得上漂亮的裙子,配得上所有人的掌声和赞美之词,配得上完美无瑕的人。
“有时候我真觉得她像着了魔。”王耀喃喃道:“她明明知道,弗朗西斯也是在逢场作戏,说到底也是为了照顾她,他可以对任何人深情款款,但根本不可能对她一往情深。”
他根本就不爱她。王耀盖棺定论,他根本就不可能长久地爱上任何人。他也不是玩弄感情,只是太多情,固执地坚信他自己的浪漫主义,他只是愿意为天下所有的美人两肋插刀,美人开心他也开心,美人难过他也着急。也许你听来只觉得滑稽,可为什么到头来陷进去的都是女人,而他聪明的脑子不是用在做生意上——他的生意堪称一塌糊涂,纯粹吃老本,他天大的本事就是永远做个夜归人,永远被等,永远被爱,永远被女人眼泪汪汪地哀求他明天再来。
那场声嘶力竭的争吵最终不了了之,但王春燕还是得到了她想要的一切——甚至超出预料,王耀说过了,她就是那样的,不管怎么样,想要的东西好像兜兜转转都会到她手里,时间问题而已。
弗朗西斯再次慷慨解囊,实现了她的公主梦,这样一来,在她眼里,他不再是骑士,不再是王子,而是照拂深渊的神明,是她醉生梦死间都在追寻的光。
伊万说他觉得其实王春燕和她妈妈没有太大差别。王耀被他弄得太累,回忆中已经半梦半醒:“谁说不是呢······”
如此一来,在那场圣诞舞会上,春燕几乎夺走了所有人的目光,没有谁比她更像一位光彩夺目的公主了,从她自那辆价格不菲的德国大奔上下来,挽着一个风度翩翩的漂亮男人走进礼堂的时候,她就赢了。王耀对此十分确信,当天晚上的焦点绝对没有一刻不再他姐姐身上。她们猜测,她们好奇,她们嫉妒,她们话里有话,可这些眼神都与她无关了,人头涌动的礼堂中,公主只看向多情的吟游诗人,而千万人言语和眼神,她不在意。
抑或弗朗西斯答应陪她出席这个舞会,根本只是怜惜这个孤傲坚强的少女,并不作多想,可他毕竟管不了别人对此多想。或许他想得更多,想一劳永逸地将那种庇护赠与春燕。那是一种很浪漫的善良,也是一种很纯粹的爱怜,但绝对不是一个在情海中荡漾的少女能够理解的骑士精神。
他是浪子也是信徒,只是他效忠的不是某位神明,不是皇帝,他效忠的是飘忽不定的爱情,抑或说可以具象化为某个人,但一定不会是固定的某个人。王耀觉得西洋的骑士精神之所以最浪漫,因为他即便效忠于一个女人,也绝不会沦为耻辱的笑柄。
而这毕竟是王春燕终其一生也不得其解的问题,她想不明白,其实也根本不乐意想明白,即便这些年来即便他们的确已经行踪不明,杳无音信,但只要她一闭眼,仍旧能回到那个明亮,华丽,洋溢着香槟和圣诞玫瑰的香气的亮晶晶的礼堂,那一切都被她反反复复描摹,以至于她总是迷惑,为什么不管是王太太还是王耀,他们都斩钉截铁地认为弗朗西斯根本对自己没有一点动心呢?
她记得弗朗牵起她的手,在万众瞩目中十指相扣,而她的另一只手搭在心上人的肩头,旋转的时候他垂在脸颊旁的发丝划过春燕的手指,隔着薄如蝉翼的蕾丝手套,那种要命的瘙痒让她想起小时候在花园捉蝴蝶,一只很美很漂亮的蝴蝶被她小心翼翼地拢在手心里,翅膀的煽动使她从手心瘙痒到内心,那就是了,彻底得到渴望已久之物的极端快感,新欢的郁热,狂喜和震颤,而她始终在咫尺之外徘徊,因为她不确定能否靠近,她不确定这一次的靠近会不会像当年一样,最后只剩下一副狰狞而绮丽的尸体,静谧地躺在她握得太紧的掌心里。
水晶吊灯在旋转,数不清的艳丽的裙摆在飞扬,高脚玻璃杯在欢声笑语中碰撞,如果可以,她多希望那是一支永不结束的舞。那短暂的瞬间已经穿透了她纤薄的生命,她将在爱人怀中化作极乐鸟,振展羽翼飞向天际。只要那个夜晚永不结束,只要新的太阳永不升起,哪怕让她穿上那双恐怖的红舞鞋,她也甘之如饴。
对于这一切,旁人恐怕不知个中玄机,只觉郎才女貌天生一对,而王耀却一清二楚,任凭那温软春风吹拂,弗朗西斯的心压根就纹丝不动,或者于他而言,灯光气氛刚好,他必不能使它冷场,因此他在作配,他尽心尽力地将这有情人的戏份演到极致,瞒过了在场所有人,瞒过了王春燕,但唯独未有瞒得过王耀那双古井无波的眼。于是在某个稍纵即逝的瞬间,王耀接住了弗朗西斯那从角色中悄咪咪地抽空乱飘的眼神,在他们四目相对的一刻,那眼睛旋即弯了起来,像是食指竖在唇吻前在朝他比了一个顽皮的“嘘”,请他保守一个秘密。
怎么能怪他呢?倾倒众生本非他意,奈何世人太多情。
因而这祸水在很多年后结出了绮艳而罪恶的果实,同样在这样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王太太枯朽的双手紧紧攀着王耀的手臂,要他靠近的动作有种临死挣扎的决绝,像条砧板上的鱼,她大大地睁着一双没有焦点的眼睛,仿佛透过王耀看到了别的什么人,那是他的母亲,在咽气之前仍不甘心,她喘了很久,很久,已经干瘪下去的胸膛此刻长久而剧烈地起伏,王耀凑近她,只听到那老旧的声音抖得很厉害,伴随着粗重的呼吸从喉咙里流出来,像是破掉的风箱,如果王春燕在场,一定会厌恶地撇过头去,像忌惮一摊酸臭的烂肉一样避之不及,可惜王春燕不在。于是她将她唯一的儿子攥得更紧了,她用一种近乎癫狂的口吻说不着边际的话,但王耀习惯了,在那个男人离开之后的日子里,她就寡寡欲欢,这种疯癫常伴她身,且愈演愈烈。见王耀神色如常,王太太怪笑一声,眯起眼睛喘着粗气咒骂似的道:“你别以为妈咪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年轻的时候···比你、比那个小贱蹄子聪明多了、也靓多了。”
王耀神色淡然地点点头。
“你瞒得过他,瞒不过我。”
王耀仍不做声。
王太太只是长久地望着他,望着他那张年轻的,苍白的,却已出落得堪称艳丽的脸蛋,他垂着眼睛的样子是那样的漫不经心,好像天大的事也与他无关,可王太太知道,他并非心无涟漪。
他在想什么呢?他在想·····他什么也想不起来,眼里和脑子里都是混沌的,而他在这混沌的泥沼中艰难地摸黑前行。本该是有另外两个人与他同行,可不知道什么时候,她们沉下去,溺死了,连咕噜泡泡都没掀起,任凭王耀大喊大叫,也得不到任何一丝的回应。
回过神的时候,王太太已经咽了气。在那深深陷下去的,爬满了细纹沟壑的眼眶里,那双眼睁得很大,盛满了不甘和悔恨,和一种解脱似的痛快。
而王耀只听清了她最后一句话,像一句长长的叹息,她乏善可陈的一生和最后的眼泪一同滚落,砸在地板上,“啪”的一声,晶莹地碎了。
不知道王太太在生命的终点是否顿悟了,他只听得她说,我好恨他。
我好恨他啊。
你恨他吗?你恨他走得这么决绝吗?你狠妈咪那天将你反锁在房门,任凭你喊道喉咙出血,声音嘶哑也不曾动容吗?你狠妈咪在春燕泪流满面地要跟他走的时候狠狠地扇了她一耳光吗?
王耀恨吗?
他不知道,他只知道,他那天筋疲力尽,像打了一场仗,咳一咳,血腥味就灌满喉头。
但他当然没有立场恨,因为他读过那样一首诗,那是一位当时很有名的本土诗人的作品,在学校的姑娘嘴里长盛不衰,弗朗西斯夸过这首诗很好,所以他也悄悄地放在心里反复咀嚼,在他搞明白为什么弗朗西斯要他读这首诗的时候,哭的几近肝肠寸断。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他必然也给她们念过这首诗,王春燕对此根本不上心,毕竟弗朗每天都在念各种各样的诗,她不再新鲜了,而王太太呢,大字不识几个,只会瞧人脸色。
所以她们没能自救。这何尝不令人惋惜。
这句怨词如同一个沉重的休止符,轰的一声砸下,在高潮的轰鸣后万籁俱寂。二十年的喧嚣突然就此归于死寂。这房子一下子静下来了,原来让王耀觉得这么吵闹,这么喧嚣的房子,竟只有她们两个人。太安静了,时间停止流逝,空气不再流动,只有王耀并不平稳的呼吸声四处回荡。
这陌生的安静来得太过突然,让他手足无措,现在,终于不会再有人一大早踢开他的房门,不会有人在他睡觉的时候大声吵闹,不会有人故意把过时的情歌唱的邻里街坊都能听到。这不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安静吗。可他竟如此无措,盼望了太久的东西毫无征兆地落在了手里,狂喜之后便是空虚,是后知后觉的迷茫和恐惧,是心里突然被挖空了一块,寒冬腊月的被封呼呼地往里头灌,从前他觉着冷了,就跑去妈咪的怀里,妈咪会骂骂咧咧地用自己那件穿了很多年的毛领外套将他裹紧。
而现在冷风呼啸着刮开了窗,卷走了她的生命。霎时间空气中弥漫着玫瑰味,那是那个男人曾经最爱的花,她将它种满了窗台,小心翼翼,最后的日子里她对所有事都充耳不闻,唯独对待这些花,像对待自己亲生的孩子,她只对那些玫瑰笑,只对她们温温柔柔地说话,唱旖旎的粤语老歌。那些花儿却像她的前两个孩子一样,对她的好意半点儿不领情,年年结花骨朵,却始终不开。
现在它们开花了。一朵朵,鲜红的,熟透的,浓郁的,沉重的,盛大的,辉煌地盛开了,花瓣很软很厚,气味很香很浓。王耀看见其中最大最靡艳的一朵,想象着年轻貌美的妈咪,用两根白如葱玉的手指小心又干脆地,“啪嗒”地折下它,然后献给她的心上人。他一定会很惊喜,然后他们在月光下拥吻,传为一段佳话。
“啪嗒”
他于是看见那一整朵玫瑰被狂风折断,掀翻,从高傲的枝头滚落,狠狠地砸在地上,鲜红的花瓣刹那碎了一地,像泼了一地的血迹。
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 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他就这么看着,突然开始掉眼泪。
上 - 完
中 - 黄金时代
二十一岁的第一天,王耀睡到了下午。
这是一种久违的体验,毕竟近几年来他很少睡成那样,十一岁的时候他接昏连晨地睡个不停,差点让他妈以为他是不是生了什么怪病。如今看来,倒像是要预先把未来十年的觉都睡了,才好空出时间来为祸人间。
“为祸人间。”
王春燕斟酌良久,最后盖棺定论,他必不是个好东西,一天到晚正事不干,净知道沾花惹草。
这一年的王春燕二十四岁了,还是正当青春的年纪,乌黑如绸的头发盘起,露出天鹅一样白皙,柔软,线条精致的颈,画细长的眉毛,五官绽放开来,柳叶一样的眼比十年前少了点娇憨的圆,多了点凌厉的英气。她的眼睛常常是半阖的,神色永远是漫不经心的,她的肉体在这里,像一个精美的花瓶在这里,但她的心却是不在的,同她讲话么也不是不能讲,只是讲一句没一句,恹恹的样子把心不在焉摆了个十成十。
因此这天下班前有同厂的女子来问她,能否请她弟弟一起吃顿饭。她也只是掀了掀眼皮,飘飘忽忽地说了句我问问,就走了,把那女子一人扔在那儿吹鼻子瞪眼。
当王耀听说这件事的时候已经是大半月后,王春燕总算想起来,在餐桌上问了一嘴巴。
“随意。”王耀托着腮,一脸浑然无所谓的样子:“她好看吗?”
“一般。”
“有多一般?”
王春燕翻了个白眼:“就是一般。再问揍你。”
王耀看起来已经不吃这套了,但还是耸耸肩装出认怂的样子:“要是没你好看,那就算了。”
油嘴滑舌。王春燕心里骂他,但脸上却晴了,脸上颜色也好了不少,她说她工作上认识的一个新同事,最近要找地方落脚,打算请他来家里吃个饭,顺便看看房子。
闻言王耀挑挑眉,并不讲话,但这无言中蕴含了太多,让王春燕没法忽略空气里若有若无的揶揄。可她毕竟不是十年前一点就燃的王春燕了,为此不动声色。
“人怎么样?”王耀到底还是没管好自己的嘴。
“苏联人,条件不错。”
哦,来头可不小。王耀心里了然,王春燕说话就爱拣边角的说,生怕别人知道她想说什么,王耀痛恨她这个故弄玄虚的臭毛病,但他怕说了之后会被亲姐姐连人带铺扔出门。
“你知道我不是在问这个。”
王春燕,说实话,也很烦王耀,烦他眼光毒辣,烦他油嘴滑舌,这让她开始有点怀念十年前那个内向,腼腆,甚至有点闷的男孩,而不是这个油嘴滑舌,去哪儿都能哄得无知女人心花怒放的绣花枕头破草包。
那是一个很英俊的苏联人。
这就是王耀对他的第一印象,他见到这位新租客的时候,就在王春燕带他回家吃饭的隔天,当天晚上王耀甚至十分“体贴”地住在外面。他知道她那方面很有一套,但隔天回家就发现沙发上多了个陌生男人确实也有点出乎他意料。王耀心里喟叹,就知道她的“没得手”一定只是暂时的,现在,这世界上可能真的没有什么他姐姐想要,最后还不能得手的东西。
说真的一开始他实在不太愿意和这男的住一个屋檐下,他觉得伊万——王春燕目前的同事兼恋人,跟他根本就不是一路人,甚至有那么点水火不容的意思。他记得自己那天上午在外边的酒店睡醒了,把不记得是陈小姐还是李小姐的送回家,已经快是吃午饭的时刻了,正打算回家随便搞点填填肚子抓紧睡个觉,哪成想才推开门,正正对上一双烟紫色的眼,那眼神自像在冰雪里埋了多年,拿出来抖一抖还掉冰渣子。错不及防将他刺个呆若木鸡。他愣住了,不只是因为那双眼睛很陌生,更是因为它的不陌生,王耀一时恍惚了,竟以为自己年方十一,正是放学归来,紫眼睛的男人坐在沙发上看书,妈咪正在厨房忙活,而马上王春燕就要蹬着小皮鞋下楼来使唤他去干活。
“王耀,过来修修这个灯。”王春燕的声音把他的思绪拉回了十年后。
他懵懵懂懂地点头,然后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从进门开始就一直盯着新租客看,甚至连个招呼都还没打,没规矩到了极点,怪不得王春燕看他的时候脸色很臭。
他很久没进过这个房间了。自从妈咪过世,王春燕就收拾了她的东西搬去主人房,原来属于她的那件小房间成了杂物间,她将主人房前主人的物什该丢丢该烧烧,王耀理解她的行为,却不赞同这种行径。于是在她把手伸向窗台那丛玫瑰的时候,及时拦住了她。
“多好看的花,拔了可惜。”
王春燕顿了顿,不置可否。王耀从背后看她挺得很直的脊背,有种不言而见的狠厉,等她的脚步声远了,他才伸手去撩拨那些垂下去的花朵,煞有介事地对那丛因无人打理而蔫了吧唧的玫瑰说:“看,我救了你们一命,你们可得记着我的好。”
都说养家的人说了算,这些年来,基本上还是王春燕在操持家里的开支,王耀中学读完了之后,本来上了不错的大学,但是没几年就闹学生运动,三天两头游行,课也不上,搞得他很烦,干脆就回家做无业游民。
说是无业游民,倒是有点冒犯无业游民了——如果真有哪个无业游民过得像他这么滋润。白天几乎在家里睡觉,顶多被王春燕拽起来吃个饭,直到日落西斜,华灯初上,爬起来收拾收拾自己,又能在夜总会和舞厅里大放异彩,风流博浪。他的衣柜里挂满了各式各样昂贵精致,样式时髦的衣服,有西装,马甲,衬衫,也有大衣,围巾,手套帽子之类的,全都来自于那些心仪他的女子,窄小的书桌上只放了几本书,其余的地方乱七八糟地堆满了各种各样的手表,戒指,各种男性饰品,有的还用盒子装着,有的干脆摊在外边,金光闪闪,珠玉齐辉。王春燕委婉地提醒过他最好收一收,毕竟是值钱东西,来日哪天玩脱了被人惹祸上身,把这些当了说不定还能摆平脱身。王耀权当耳边风。对他来说,不管是门前落花,还是洋行金表,都是放在手上把玩的东西,都是人的依附,带金表的商人不见得比拿花的诗人高贵多少,但带着用手腕上价格不菲的金表来换漂亮女子手上的花显然是一项壮举。
随手摸出一只手表带上,王耀端详了一下全身镜里的自己,墨黑柔顺长发被束起,留下额前两缕被分开来,温顺地垂在两颊旁,歪头的时候会遮住那双勾魂摄魄的眼睛,在他的右眼斜下方,生了一颗泪痣,像陈年风干的眼泪,不张扬不显摆,不经意间杀人夺命。可若无荣幸挑起他的头发,往往难以窥见。他身上可藏着太多的秘密了,而他又从不掩饰,永远一副待君采撷的模样,若说不勾人——如何不勾人?
王春燕不耐烦地敲敲门板,让他快别跟只公孔雀开屏似的在那对镜自怜了,赶紧出来修修灯要紧。王耀不紧不慢地跟着她进了那个客房,有种奇怪的感觉,明明他也是这房子的半个主人,怎么进这屋子像进别人房间一样。
“急什么嘛,就不能等我回来····”
“等的了你,还不知道今晚要去哪张床上野?”
“你要开了口,我还不得乖乖回自个儿床?”王耀知道王春燕最烦他那副一天不耍嘴皮子浑身难受的样儿,于是他偏要摆出来恶心她:“不然你给我腾个地儿?”
王春燕立刻转身扬手要抽他耳光,当然这耳光二十年来没一次正儿八经落在他脸上,过去不会,以后也不会,王耀自然知道他姐姐刀子嘴豆腐心,因此他有恃无恐,接着嬉皮笑脸。果不其然,王春燕举着的手到底还是缓缓落在他脸上,更像一种抚摸,她的拇指柔和地摩挲着已经高她不少的弟弟右眼下放的泪痣,然后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可是她才二十四岁,一个女人最精彩而辉煌的年纪,如何学会了叹息?
她有很多的话想说,她想说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什么时候才能变得成熟一点,可靠一点,她想说你别总是仗着年轻漂亮出去招惹女人,她想说姐姐恋爱了,姐姐竟然恋爱了,我又爱上了一双千刀万剐的紫眼睛。
而千言万语最后都化成一声如烟的叹息,只短暂地出现了一下,就融化了,没有了,连存在过的证据也无从追循。王耀听见她平淡地,却不容置疑地说:“以后伊万住在家里,你说话放尊重点,他不爱听你那些俏皮话。”
那能怎么办,照做呗。王耀于是也叹了口气,佯装无奈:“弟弟不值钱,姐姐有了情人忘了家人。我能怎么办,听话呗。”
按照王春燕的说法,那灯坏的简直不能再用了,只恨不得立刻换掉,可这年头接个欧美电气不容易,市面上哪里有恁多合适的新货给她换,伊万最近要看的文件多,组织上要他每个月都交一份工作报告,那边出了一批新的枪支图纸也要他过目。王耀听得云里雾里的,只知道那灯只是灯芯出了问题,接触不行,换个灯泡就好。
“不是,我说就这点小事,你让他自己搞搞差不多的,下班顺路带一个回来换了不就行了。”王耀只觉得她小题大做,明明就是个鸡毛蒜皮的小事,非要出门前拽着他:“还是搞枪支的专家呢,这么点破事搞不明白,这像话吗?”
王春燕见他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一听就来气:“哪能一样?你也知道人家是搞枪支的专家,这点小事能留着麻烦他?”
王耀想说咋地,专家咋了?还不是得吃饭睡觉呢,这么大架子,还以为来了个皇帝呢?但话未出口,余光就扫到了门外的伊万,那样修长高大的身影实在很难忽略,他想起客厅中那个算不上友好愉快的对视,适时地闭了嘴。悻悻地离开了。在他擦肩而过的时候,伊万偏过头,只看到一个乖巧的发旋,和鬓发飘起时露出的泪痣。他像风一样擦过去了,可他留下来的那种东西还在,让伊万有点恍惚,在他掀起的涟漪里轻轻晃荡。
那是什么?伊万有点迷惑,但这种迷惑自带危险的讯息,他的潜意识敏锐地接收到了,于是那个声音就在他耳畔低语,忽略它,忽略它。
他神色如常地看向自己的女友,此时王春燕已然恢复了常态——高傲冷漠的脸上此刻浮现出一种很不寻常妩媚,那种专属于女性的风情从她半眯着的眼里,开合的嘴里,和碎发隐隐的颈间淌出来,精准地淌向她认定的那个男人,于是这个男人的眼神变了,变得暗了,一如那盏坏掉的灯。他走上前去,两个赤裸的影子在空荡荡的地板上缠在一起,像月光下两条交尾的蛇。
男女关系不论放在何时,永远都是一种复杂而隐晦的话题,你来我往之间永远需要一种仪式感,相遇需要一种仪式感,交往需要另一种仪式感,好像没有这种仪式感这关系就要掉价,但上床则是一种通用的仪式,它与其他不同,相遇和交往不可以在一段关系中单独存在,但性爱可以,它既可以是单独存在一种关系,亦可作为某种关系的附属品。在这层面上来看,性爱比恋爱自由。
可笑的却是,在那些人高呼恋爱自由的人嘴里,频繁更换床伴是可耻的,频繁更换情人却是自由的表征。
当然,王春燕既非女权主义者,也不是愤世嫉俗的学生,她不认为把床上的腌臜事分个二四五六能让自己看起来高贵多少,管你平时多么人模人样,赤条条地躺到床上的时候,也还是那二两肉坦诚相对,其余的一切都是多余的,包括道德,包括人性,包括爱。谁他妈的上床的时候还谈这玩意。所以他们到底做了多久,王春燕根本就没有概念,那个狗娘养的苏联佬搞起这活计来浑像得了失心疯,眼是红着的,像被困在铁笼里的恶兽,那段时间里她感觉自己像是被一只狼扑倒了,那只狼很疯,很凶,将她的骨肉拆吞入肚,那是一种由内自外的榨取,她挣扎过,但那种力道看起来太微不足道了,像欲拒还迎,她也哭过,不是那种快感催发的生理性眼泪,而是一种不合时宜的悲从中来,是从肉体到精神被鞭挞的屈辱的感受。于是在这种漫长的折磨中她被掏空了,在她涣散的目光中天花板旋转着砸了下来,埋葬了她奄奄一息的意识。
醒来的时候,王春燕花了好一会儿来让自己从床上支起身子,她觉得自己浑身瘫软而酸痛,并且筋疲力尽。他们在书房共度巫山,但现在她只身一人躺在自己床上,窗户开着一点儿缝,春寒料峭的深夜,凉风吹拂得有那么点萧索的意思。
她披了外衣下楼,这时候已是深更半夜,客厅昏暗无光,伊万也不在,大抵是出去了。站了一会儿,她忽然又蹑手蹑脚地走向伊万的房间,站在房门前,深吸一口气,搭上了门把,咔擦一扭。
门板纹丝不动,那门原是锁着的。
当伊万按着手下查到的那个地址,在一所十分有名的夜总会里试图逮人时,王耀坐在正对着舞台的一张软沙发上,油头粉面,穿着打扮堪称公孔雀,但那毕竟是一只羽翼华光锦淬的孔雀,吸引凡夫俗子实属绰绰有余。左右两位年轻貌美的女郎,那个短发的好像他上个月也在某个政////府高层的家宴见过,那时候她板着脸,好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另一位烫着羊毛大卷的,恐怕没人不认识,当红名伶王倩倩。她显然和王耀更熟,王耀一手搂着她的肩膀,不知道说了什么,簇拥在他身旁的各色女子纷纷笑得花枝乱颤,她也笑,趁势倒进王耀怀里,动作一气呵成,自然无比。短发那位似乎还不怎样适应这种场面,眉头微微皱起,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舞厅灯光暧昧而有限,一处亮堂,便必然有暗着的地方,伊万就站在暗处,不喝酒,也不与男女搭话,他只是看,像看一出与他无关的闹剧。
当然这样炙热而专一的目光王耀再怎么迟钝也不可能感觉不到,相反,从伊万刚开始进来他就注意到了——没办法,耳听六路眼观八方,这些年来他已经深谙此道。伊万的身形又比常人扎眼得多。
他肯定很局促,看得出不怎样踏足这种喧闹污秽的酒肉池林。王耀醉醺醺地想,他没准已经认出我了,不过他认出我又如何,总不能因为他和王春燕上过床,就自然而然地承担起管教她弟弟的责任吧。
可他只是站在那儿,不说话,也没有动作,让人怀疑他只是一座雕塑,但显然没有人会专门跑来这种地方装成一座雕塑,那年头还不存在行为艺术。
过了没多久,短发的陈千金就要回去了,毕竟千金不同风尘女,规矩到底还是要有,王耀去送她,两人便黏黏腻腻地起身出门去了,伊万退了一步,把自己埋进更昏暗的角落里,眼神却紧紧跟随那个身影。他们在后门你侬我侬了一会儿,王耀答应了好几回明天还见面,那小姐才依依不舍地上车去了。
这是个好时机,于是伊万拦住了他。对方倒也不意外,好脾气地站在那儿,仰着头,用眼神问他有何贵干。
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呢,伊万这一生见过很多种眼睛,有的人天生狠厉,眼里的东西能让人浑身如针刺,有的人天生多情,眼里永远有理不清的愁绪,有的人天真无邪,眼里清澈见底,而有的人如烟似雾,眼里永远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王耀他就是这种人。那双眼睛乍一看好像很有情,可你若是仔细去找,却又找不到,那种东西其实飘忽不定。
伊万张了张嘴,一时竟不知道说点什么,王耀见他这样,眨了眨眼,决定打破这沉默,于是他请他去喝酒,随便喝,喝多少都算他的。
伊万皱了皱眉,他当然也不是厌恶酒精,相反,酒精于他而言有异于常人的特殊作用,他只是觉得蹊跷,按照王春燕的说法,她的这个弟弟,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根本没有正经的工作,也没有稳定的收入,但他却从头到尾没有哪件东西不是舶来货,在夜总会花钱堪称大手大脚,他到底拿什么支撑这种超额花销的生活?
他沉默地喝酒,一杯接一杯,他喝,王耀也喝,可能男人总是在某些方面有着奇怪的胜负欲,比如酒量,比如性器尺寸,或者别的什么。男女之间喝酒讲究很多,男人之间喝酒就畅快得多,只讲究一杯干净,喝酒的空档伊万悄悄掀起眼皮去瞄王耀,对方显然灵魂出窍,人在他面前喝酒,心却不知道飞去了哪里。这让他看起来十分慵懒,而且有点颓靡,不知道现在的女子是不是都偏爱这一款,或许只是偏爱他一个。酒精燥热,他又接连着被灌了太多,冷的酒在他身体里沸腾了起来,变成热的汗,争先恐后得从毛孔溢出,逼迫他把衣领解开,露出形状美好的脖颈。
酒没能让伊万晕眩,但却有别的东西让他恍惚了。
这迷失只浮现了一小会儿,就被他收拾得很好,他斟酌了一下语言,毕竟他从来没有和这样的人打过交道。
“你多大了?”
王耀随即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他,伊万就知道这个开场白可能出了点问题,但他显然没有更好的方案了,只能就这这个不怎么样的话题硬着头皮继续说:“王春燕,她提起过你,但没有说太多。”
前言不搭后语的,这汉语水平着实不怎么样。王耀心里思忖,但脸上仍旧是和颜悦色的,这就是他的看家本领了。
“是吗,那还真是我的荣幸。”他自嘲:“恐怕不是什么好话吧。”
伊万点点头。
这直截了当的回应让王耀噎了一下,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对付的好。只能打着哈哈:“那就对了,我这人不值什么好话的。”
听闻他此言,伊万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还是问他:“你多大了?”
“二十一。”
“哦,那很年轻。”
“你也不老。”王耀于是才逮着机会将他从头到尾刮了一遍,只觉得这个青年年纪必然不会大,果不其然,他也就二十六七,在那种名头的群体里堪称过分年轻。
“这个岁数就和那群老东西平起平坐,真是年少有为啊。”王耀点点头:“我敬你一杯,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如何?”
当然,王耀自然不会往心里去,这么多年来他交过无数个“朋友”,一杯酒,一碗饭的交情都能结个“朋友”,在他看来伊万和那些萍水相逢的人没什么不同,如果有,那也就是同一个屋檐下的萍水相逢。
酒么是喝了,只是不知道伊万心里是怎么想的,显然他并不很吃中国人酒水文化这一套,又或者他是在思量这个“朋友”到底值个几斤几两,但这无所谓,在这不长不短的接触中王耀觉得他身上并没有自己想要的东西,兴趣不大。
这一晚上,他算是摸了个大概,这个汉语不怎么利索的苏联佬闷得很,好看是顶好看的,就是没趣,话也少,看起来冷冰冰的,一副不近人情的样子,但背景挺硬,也很有些真材实料,上面的人很看重,王耀猜是因为局势不好,内忧外患四面楚歌的,所以请了一批专门搞武器研发的过来美其名曰搞“援助”。总而言之,这个伊万条件是不差的。王春燕毕竟还是王春燕,看人这方面实在很有一点本事,他不禁喟叹。
他毕竟已经今时不同往日,对于伊万的这种闷,王耀可以理解,但不再能够苟同,十年的时光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已经足够将一个人敲碎了,再一点点重新捏造。于他而言,这十年是短暂的,稍纵即逝的,已经被压缩到了一个极端的密度,以至于可以三言两语的说完,但这十年又是漫长的,漫无天日的,在这十年里他尝尽了悲欢离合,看着旧的自己被折断,一点点敲下来,碾碎,碎成一地齑粉,天亮时新的自己便从这些齑粉中抽出新芽。这固然是痛的,他乐于粉碎自己,因为他开始厌弃原来的自己,像一个泄了气的脾气一样,怯懦,无用,黯淡无光,甚至愚钝木讷。每次看见镜子里的那张脸,王耀就条件反射地厌恶,几乎要呕吐,可那毕竟是他自己,透过镜子,除了你自己,你还想看见谁呢?
他离开了学校,去了夜总会,他失去了生母,失去了爱人,紧接着失去了更多。失去是一种常态,于是他学会了浅尝辄止,学会了体面地道别,换言之,他花了十年,让自己学会了告别。
王春燕是被开门的声音吵醒的,在此之前她靠在沙发上睡着了,而当她醒来的时候,晨光熹微,伊万正在玄关换鞋子,而他身后,跟着一只蔫了吧唧的鹌鹑,那只鹌鹑头发乱糟糟,衣服皱巴巴,浑身酒气,很不像个人样。
这只鹌鹑叫王耀。
伊万看起来倒是很整齐,只是眼下两道青暴露了他不佳的睡眠,他放好了手里的公文袋,王春燕过来替他挂好外衣。他才说昨天回办公室处理加急文件,在外面碰到了王耀,没地方去,就在他办公室凑合了一晚。
王春燕看起来没怎么怀疑,点点头就问起伊万吃过早饭没有,厨房里还有些面包,这个过程不需要王耀的出场,所以他十分乖巧地溜回了自己的房间,门锁一扭,就倒在床上睡的天昏地暗。
当然,他不至于和一个陌生男人发生关系,更何况这个男人还和他姐姐上过床。而昨晚也确实如同伊万的说辞一样,他是喝醉了被伊万捡回办公室,睡在伊万办公室里那个窄小的沙发上的。他不知道的是那张沙发平时是用来装伊万那些得力手下,因此在别人复杂的眼神中翻了个身,睡的格外香,留下一个面无表情的伊万,和几个面面相觑的青年,面对这诡异的气氛。
伊万并不打算就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出现在自己办公室并且睡的不省人事做出任何解释,见人到期了,就直奔主题,询问起工作进度。
那几个青年分别说了点俄语,伊万听着,神色如常,最后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就遣退了这几个青年。
在他的手中,是一张照片,那张照片上的人,赫然就是当晚在王耀身边的陈千金,也许她并不知道,她的父亲已成了人人喊打的汉//奸,而她不论是否同谋,都已经难逃一死,但他们死不死伊万并不关心,他只关心泄露的图纸,以及泄露图纸的人,显然这位被搜出身上藏着苏方武器图纸的陈千金,以及她身边来往密切的人,某种程度上应该算是他应该关心的对象。
开始就是这么个堪称乌龙的开始,两人各怀鬼胎,显然心思不在对方身上,却总是阴差阳错撞在一起,再没缘分的人也顶不住抬头不见低头见,更何况王耀向来和紫色眼睛不能说毫无缘分。
醒来的时候他还是迷迷糊糊的,酒劲有点儿大,这会儿还未全消退,下床的时候腿一软,王耀就摔在地板上,他希望有个人来拉他起来,可王春燕在楼上,楼上传来咯吱咯吱的床脚摇晃的声音。
他尝试了几次,腿根软,起不来,干脆就不起来了,大刺刺地敞着腿仰着身子靠在床边上,半梦半醒之间他看到镜子里的自己,一如既往的苍白,单薄,荒芜,眼里空荡荡,眼角的泪痣让他看起来像是无时无刻不在流泪。
他将自己的过往一笔勾销,却又找不到下一个栖枝,于是他长久地在人海中漂泊,永不上岸。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