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仍被限制于地面的前十几年里,我和闫晗几乎没有差别,同样的DNA同样的体征,同样的爱好同样的思维,直到我们拥有各自的飞船。我妈买完说家里没钱了养不动两个废物,直接放生,完事儿还叮嘱我俩要记得每月给家里汇钱。
闫晗说行,我说妈咪我要是饿了还可以回家吃饭吗。
闫晗开玩笑说不同的辐射对脑子的影响肯定不同,分别于宇宙后我和他的区别日益明显起来,总算不至于再让旁人分不清。但是总有些变化会让人懊恼。
这里指的变化不是他发育得没我好那件事。是他妈的晕跃会让人变成酒精过敏体质的那件事。
刚离家的男孩儿都会觉得无聊。第一次跃迁成功我大张旗鼓为自己办了个小小的庆功宴,然后被一罐酒精饮料逼得吐到胃痉挛,朋友差点把我送进医院,着实不算好回忆。第二天我胃里的灼烧感嘲笑般警告我以后甭想泡吧,烦死了,我是菜比。
很明显我从小就属于不信邪的那种,闫晗说摸电门会触电不要去摸,三秒后我伸着麻痹的大拇指告诉他是真的。
流浪似的要饭了这么久,好不容易干完一票大的截货,此时此刻我只想去酒吧庆祝一下,于是那个奶油色的星球成为了我和闫晗三年以来的第一次见面。在这之前,闫晗跟我都很默契地没有去关注对方的动向,有很多次我穿着喷气航空服漂浮在宇宙里的时候,都以为那个地球上的发射塔会是我和他见面的最后一个地点。
关于重聚我们缄口不言,似乎有了挂念只会显得多此一举。
我从没来过这个星球,当然也不可能熟悉这个酒吧,所以酒保那一副见了老朋友的愉悦表情就告诉我闫晗这家伙这段时间没干啥好事。他是常客,不仅是常客还是高消费常客。
穿着精致到全部布料加起来不够五百克的异族小姐黏黏糊糊前来请酒,劲头十分猛烈,我实在不敢喝,巧言岔开话题并在内心骂了闫晗八百遍,怕到时候我就被捡尸了,他这辈子都别想再找到我。我走投无路出下下策,准备用身份ID证明自己真不是那个花花公子,此时正主及时出现英勇救弟帮我挡了酒。说真的,我从未觉得他如此高大过,但想到这个局面有一半是他的错又觉得他不那么高大了。
所以我俩在酒吧后门打了一架。
打完他又请我回去喝酒。但我还是不能喝酒,耍赖用养乐多装醉,喝奶喝上头,往杯子里倒一勺星屑搅得金光闪闪,问他像不像椰子混草莓利口做的海。
闫晗配合我演出视而不见,说我在讲醉话。
我是在讲醉话,那我现在是不是也可以发酒疯吻你然后偷尝你嘴唇上沾到的威士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