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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与一日(1)

作者 : 好好咕咕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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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常规 , 中世纪/古代 , 奇幻 , 魔幻

分级 少年 无倾向

标签 oc , 不列颠 , 和大鹅一起当炼金术士吧! , 冒险故事

状态 连载中

文集 永恒与一日

119 2 2024-8-18 10:45
导读
七日之内,尘归尘,土归土。
一个长篇冒险故事!请期待炼金术士与鹅的旅途,因为长所以应该会分个七八次来发这样(。)
可能有其他故事里的老朋友出现(。)
写在永恒之前:

一零八六年冬,毗邻威尔士的南方港口寒气凌冽,水手们结伴在酒馆内豪饮畅赌,恶徒与醉汉则在小径分岔的黑暗中徘徊,无人关心那蜡烛熄灭处的抢劫或谋杀。一位青年,形单影只地被红发的异邦人与矮小的旅行者截住,他们从其行囊中搜刮走几枚铜币与数袋草药,却至少没让那可怜人血溅巷尾。

“炼金术师。”将灰发藏在兜帽下的佩刀者清点过赃物后嗤笑道。“不必了结他,他会死于自己的造物,或倒在荒谬的永恒之旅中,为他的愚蠢付出代价。”

“一只不会太美味的鹅。”辫发摇曳的红发旅者轻柔地放下这毛色斑驳的生灵,将一本皮革包裹的手记掷回蜷缩在地的受害人身边,它看似精致,但内页不过是便宜的莎草与繁纷复杂的文字。“这个天气确实不好洗被血浸湿的布袍,那么,享受新的日出吧。如果运气好,说不定我们还能再见面,届时我说不定会愿意跟这个同行交朋友呢!”

“你们要在橡树下组织骗徒大会?”

“我是货真价实的德鲁伊,而且我知道,比炼造更快的方式是直接从他人的口袋中取得黄金。”

在二人披好斗篷离去后,青年颤抖着从泥水里爬起来,抱紧那古旧的书籍,再将鹅驱到离污渍远一些的墙脚下。他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红褐色的短卷发蓬乱,有些发梢打着结,不时在摇晃中遮住那双饱满且线条柔和的眼睛,它们的颜色既不是泥土也不是琥珀,倒像煤块与便宜矿石混杂且在锅炉中蒸腾出的光泽。旅者的长袍厚重但不合身,腰带耷拉在一侧,被鹅视作玩具般拉扯。青年无时无刻不攥紧书的举动使之略显佝偻拘谨,说话腔调却很有鼓足勇气的气势,方才他便是这般同恶徒们辩驳,然后无端挨了一顿打。雀斑横生的面庞和稚气未脱的表情会让他在酒馆中遭到非议,一个会被骗得底裤都不剩的学徒,他们嬉笑着说,口哨声与鹅低沉的嗥鸣相交汇。

数日后,歹徒们的小舟划破水面,裁断日渐上冻的海洋,朝愚者的归宿而去。而在与之完全相反的道路上,与他们短暂地交恶的青年以草笛声领着鹅迈向新城镇。士兵在关口检查他的文书,轻拍这旅者的肩膀,再逗弄那只无时无刻不在叫唤的生物。

“通行一位。牧鹅的旅人,尤利西斯——”瞭望塔上的军士吹起金光闪闪的小号,庄严而肃穆的门扉洞开,那守门人的呼喊声便如疾风般悠然穿行在小径上。

“不只是旅人,还是炼金术师。”朝气蓬勃之人在心底补充道,挺胸迈步,与鹅一同高昂头颅。清晨的露珠从草叶上滑落,在日光下无影无踪。某些在打斗中破碎的玻璃器皿被他抛在灌木旁,反射出璀璨的金辉。


“U·N的记录(AD1045):

离开曼岛后,我们首次长途旅行到北方,此处冬长夏短,残云下的高地空阔且寂寥,无边的陆上风光与我们曾经被海洋环抱的日子截然不同,蔚蓝与鱼肚白不再争夺铺陈世界的权力,这些颜色被更尖利的草色与灰白覆盖。不是谁都能忍受树木凋敝后的阴天,彼时的高原就像用旧布盖住的衣柜,而我们是其中的虫蚁,只能放缓马蹄,放轻脚步,屏住呼吸。我们与冬风一同步入极北之境,这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以往我只在故事集里读到丹麦人与冰原堡垒的故事,在壁炉旁(可是现在没有壁炉)。

上帝保佑,我们在日落前平安穿越森林,而那道路尽头的峭壁旁便耸立着麦克米伦家的城塞,没有花园与回廊,这里只回荡着木柴的噼啪声与持剑骑士们的操练声,不为享受与安眠,只为那些结束又开始的战争。这里的烈酒多么惊人啊!我先前从未接触过如此适合用作燃料或实验物的酒液,它与南部的酒水有天壤之别,就像黄金与黄铜的等差。厨师长告诉我,他们会额外再蒸馏三次,以保证士兵们只用一枚小酒袋就能带够数日的量,不必在巡逻中折返。多亏麦克米伦先生的招待,滚烫的烤肉块与洗澡水让我更加相信自己还活着,而不是一缕从血腥烟囱中飘出的烟雾。

这座雪乡之城的另一件珍宝是小凯特琳,麦克米伦先生向我介绍她,她才九岁,头发像刚过冬的小草芽,终有一日会更柔顺,比灰绿色更明艳。她喜欢编辫子,但更喜欢看比武,猜谁能获得胜利。凯特琳站在练武场高大的围栏后,被父亲举在肩膀上,把毛巾分发给有淤青或擦伤的败者,再给每天的冠军唱一支歌,又轻又温和。跟照亮整座战争城堡的篝火相比,她现在只是微小的火苗,但她的未来肯定比北境的冬夜更漫长,无论是作一位好夫人还是出色的统治者。麦克米伦先生请求我长久地留下来指导或陪伴她,毕竟他心爱的女儿在此鲜有朋友,这不怪她,总有人要待在边境的大雪里,且并非所有人都不畏惧严寒。但我仍然拒绝了这份委托,我与安维尔迟早会离开这里去往别处,我有自己的打算,安也会有她的想法,不过,在那之前,就让我们多陪陪这株北境幼苗吧。在夜里,我给她讲故事,问她是否有兴趣亲自握剑,她起初有些瑟缩,但最终还是决定握住那轻巧的木柄(对于初学者来说,铁剑实在太笨重)。做得好,凯特琳,我这么夸奖她,如果有人对你拔剑,你就不能再像观看比武大会一样坐以待毙,而是要从其手中夺过剑来,勇敢会是你的武器......”



我与流浪老者的一日:

尽管我对厄琉刻希尔(Elixir)说这是我们的新旅途,但我所做的不过是徘徊而已。它是我珍贵的朋友,一只鹅,羽毛灰白但喙部鲜红,比起溪流更喜欢陆地,在同族间显得十分特别,和那奇怪的名字一样引人注目。我更多时候简称它为厄林,却仍然钟爱它拗口的名字,每个炼金术师的目标即为厄琉刻希尔,一些人称之为万灵药,另一些人则更认为那是哲人石。无论如何,我已经拥有了它,这是我成功的证明——我现在仍然相信自己是死而复生者,众人求取的永恒对我而言唾手可得。所以我日复一日地徘徊在大地上,徘徊是死者的特权,而生者仅能记录或讲述,我能够从七日流浪到另一个七日,从一年迈入另一年,且记录我的见闻,这是我作为返老还童的炼金术师的权能。

当然,这是我的推测,我不能轻易地将之说与他人,否则,教会不会乐意在世间看见第二个耶稣,且我无法证实这个猜想。我没有父母,唯一的养母告诉我,在我和一只小鹅不知被谁送到门前时,这个婴儿拼命地攥住一本手记。尤利西斯,这是那古旧笔记扉页上的署名,也是我的名字,如果它属于我,那么这就是我曾经的记忆。我只能一遍又一遍地阅读它,试图还原出埋没的过往,却始终以失败告结。那段时光对我来说无比陌生,或许这就是炼金术的代价,在事物腐烂、分解、净化再炼化后,于那红化阶段炼得黄金后,一切回到虚空,从头而来。

但这循环往复实在太过彻底,我除了表现出草药学与炼金术方面的天赋外,其他机能在成长过程中与幼童发育无异,且我仍然会受伤流血,成熟并衰老,我猜,最后我仍然会死,或许曾今的我骗过死神,但现在我重新成为它的猎物。我无法忍受那挥之不去的往昔如阴影般覆盖我的灵魂,为了弄清一切的发端与我的身世,也为了再一次获取哲人石,我与厄琉刻希尔再次踏上旅程。

古籍并不笨重,却提到过许多地点与人物,一些我在旅途中有所踏足,它们大多物是人非,另一些则尚未与我重逢。巧合地是,那手记反复提到一个叫安维尔的女人,我在记录中称她为胞姐,而那同样是我养母的名字。或许她们是同一个人,抑或只是偶然,但养母正是坚称我为尤利西斯的那个人,她万分珍视我手中的笔记却从未取走它,只叫我严密地保存它,尤利西斯,她说,像珍视你的记忆一样珍视它,并将这本手记永远地传承下去。我并不清楚她心中所想,世间不会有比收养返老还童的血亲或同伴更怪异的事端。

死而复生永远只是我的猜测,安维尔用尤利西斯的名字来称呼我,却不允许我像笔记里一样用“安”来作她的昵称(但现在她已不在此处,我完全可以在这部分新手记里继续这么称呼她)。她永远不提往日,也不回答我对手记的疑问,甚至对我的身世不发一言,久而久之,我倒也只能将自己当作尤利西斯来过日子。安总是居高临下地教育我,严苛地鞭促我的学业,在我记事时,她的双鬓早已斑白,记性和气势却十足。我作为基本功的知识完全来源于她,包括那些复杂的符号与古代语言,她会说古诺尔斯语,只有从海上来的半岛人还沿用那些字母。

我猜她的所作所为是报复,只有我一人不留记忆地重生,留她承载起一切垂垂老矣,大概曾经的我并非道德家,甚至算不上慷慨之人,但如果我能在旅途中再度寻得那永恒的奥秘,我愿意同她分享。只是命运不曾给我弥补过错的机会,安维尔在我十岁时从我们的居所消失,只留下书柜与小屋,她带走了一切痕迹,像被蒸馏干净的水汽般全无踪影。正是在那之后,我开始以放鹅与采药谋生,偶尔为一些游医作助手,顺理成章地开始我的旅途。厄林确实该是哲人石,对鹅来说,它吃得太素净,且总在吃各式名贵的草药,虽然它从未为我点石成金,但它已经啄食过许多贵如黄金的植物,这险些为我招来杀身之祸,我不想给那些种草药的富商作一辈子奴隶来偿还它的肆意散漫,我想它也不乐意作谁的美餐。

因弗内斯是我尚未接触的土地,当然,是对于作为漫游者的我,而不是曾经写下笔记的我。那时我穿越风雪和灰黑的高地去往峭壁上的城塞,且受到了热烈的招待,那份手记中不乏与之类似的段落,我必须对那时的身份作出怀疑,难道我曾经是手握黄金的巫师或身份显赫的贵族?或许我改变了样貌,又或许我是将黄金埋在我再记不起的某处,如果是后一种情况,我只能热切地恳求上帝对我这样的异端宽容些,让我记起那个地点,我已经对便宜的稀燕麦粥感到厌烦。那两个该被放进坩埚的歹人不但摔坏我的试剂瓶,还要拿走我的铜币,他们甚至踢断我一根骨头!万幸它愈合得很快,为了让它长得结实些,我真该给自己找些厄林之外的肉。

时间再一次向我展现它的伟力,在我到达森林前的空地时,夏日的天气比秋冬好得多,我却始终望不见蓝天下宅邸钟楼的尖端。我只好向当地居民问路,但他们面色惊恐,仿佛我打听的不是北境守护者,而是随冬风一同肆虐的魔鬼。

“那里早就改换新主,从麦克米伦到斯图亚特。”一位老妇哆嗦着拼出那些单词。“而斯图亚特在大火中化作灰烬,唯一活下来的女儿嫁到远方去,再没回来过。”

“那小......不,那凯特琳女士呢?”我实在太依赖那本手记,有时无法从它的语境中脱离,是老妪面上的皱纹提醒我岁月的变迁,四十多年足够让一个小女孩变得成熟坚毅。

“凯特琳夫人在二十多年前便已去世,她育有一对儿女,名叫基兰与塞拉,也正是在她的时代里,麦克米伦的旗帜被斯图亚特覆盖。”

我还想再打听些,但老妇的目光已被一位旅者所吸引,她不是这块空地上唯一被吸引的居民。那人身形瘦小,面貌掩在长斗篷下,托举一根夸张的权杖。它镶嵌着赤红夺目的宝珠,但不会是玛瑙或鸽血石,否则我想只有所罗门王用得起如此豪奢的法杖。比珠宝更惹人注意的是一条浅色巨蟒,它的鳞片泛起树脂般的光泽,好似在风中垂落的蜜蜡。厄林对之跃跃欲试,我只好拎住它的脖颈,如果它冲过去,那条蛇大概一餐能吃掉两三只这样不自量力的生物。

旅人的话语中满是戏谑,他的声音并不年轻,人声鼎沸,我听不清他在完整地讲述何事,但也看得出他要行些奇异活计来邀功打赏。去年冬日,我被那红发旅人称呼为同行,这不是一次光荣的表彰,世上有太多借神秘来博人眼球赚取钱财的骗徒。我无法否认自己不是其中一员,但我最多为街头孩童变些戏法,尽管有时他们对厄林更感兴趣。在关乎人命的事上,我不会仅仅熏香烧水就称自己用炼金术代替了医神的技艺,而是谨慎地用药施方,这份严苛来自安维尔,我必须承认这位略显刻薄的女士在这方面掌握着正确的道路。正因如此,我对这样的街头艺人不置可否,他们有自己的生活,我只是抱着厄林站在原地,看那条大蛇吞噬一柄银光闪烁的宝剑。

人群欢呼雀跃,随即朝那吐信子的生物投掷硬币、蔬果或小石子,不知是谁煞有介事地丢来一小块生肉,猛兽便吞得欢快,我甚至能看见地上留下的那滩血水。人潮散去,我像银盘中的铅粉般黏在原地,既然没有要赠予表演者的物件,便只能报之与目光。在对上那野兽的眼睛时,我下意识地后退半步,那持杖者注意到我,走到我面前来,却让人始终望不见他的眼睛。他太过佝偻,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只能窥见布料的阴影,但握住权杖的手已然皱纹密布,干枯得有如树皮。这种情景只会徒增不安,那条美丽的长蛇靠近我,厄林便先它一步粗哑地叫唤起来,在我抽出匕首前,老者用哨声停下它,它乖顺地在木杖上蜿蜒,诡谲地舔舐那枚宝珠,蛇信同它一般鲜红。

“或许是我的表演不够精彩,它甚至没能从你那里获得掌声。”他的话语间不乏幽默,但从嗓子中涌出的轻笑声喑哑得像秋日里的干瘪蟋蟀。

“向您致意,它的鳞片非常美丽,演出很出色,但您要小心那些拥有明亮双眼的观众。”我自知很多时候算不上自谦,甚至因年轻气盛而太过无畏。“让它吞下皮革剑鞘,再严丝合缝地将剑放进去,这样便不会伤到它,我会记住这种技巧的。”

“我该小心同行的双目。”老者的语气中并无恼火。“如果是那只鹅,便不足以吞下长剑,该转用你口袋中的匕首才是。松开那锋利的巧物吧,我无意用一条年轻生命滋养这条老蛇。”

“我算不上年轻。”当然,我不会将秘密全盘托出。“且我并非艺人,而是炼金术师。”

“你看起来暂且仅分有二十余载春秋的光辉。”巫师打扮之人用木杖在泥地中画出日晷的轨迹,那条蛇被惊得摇晃尾巴。“表演亦不是我的本职,我的使命是与自然对话,作一名终将回归橡树与泥土的德鲁伊。将你的名字告诉我,年轻人。”

“尤利西斯。”我又下意识地掐住打卷的书页再昂起头,这是我紧张时的习惯。日光在那泥轨上游弋,徒留他干瘦的影子向我倾斜,这很不公平,他的蛇打量我,我却不能见得驱蛇者的真面目。但我并不胆怯于报上名号,经历过炼造的人是否还能被巫师诅咒,这是神秘学者会乐于讨论的边角问题。

“艺名,还是旅者为自己加冕的绰号?”

“是我唯一的名字。”它链接着我赖以生存的记忆,且概括得十分凝练,我不过是个略有小计的游荡者,希腊人曾称之为奥德修斯,但我喜欢它现在的拼写。“炼金术的基石即是交换,我希望您能同样报以真诚。”

“长雀斑的红毛小子,叫我蒂龙就好。”长者的谈吐有一种不合年龄的轻佻。“我曾经有个名字同样古怪的学生,但他的红发比你更鲜亮,较你更长的辫发下的面庞也没有那样明显的斑点。”

“他该不会烧了您的橡树,带着恶咒与恶友去别处作乱了吧?”冬日是属于北方的季节,在那样的节令里,我确实见到与之描述类似的年轻德鲁伊。

“噢,仿佛你真的与他相遇,我很高兴聪慧的年轻人们聚在一道。”巫师语气平淡,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反驳我的猜测。“那孩子曾是斯图亚特的养子,灵魂与火焰确实有不解之缘,烧毁的却不是我的庙宇,不过,我们没必要在这里谈到他。”

“那就让我们换个话题。”他人的冒险故事固然吸引我,但仅限于闲暇时分,我猜德鲁伊分不出太多时间给一位陌生人,无论我们的职业有多少渊源,那条蛇随时可能感到饥饿。“我与因弗内斯也有微薄之缘,曾在这里见过麦克米伦的女儿。”

“可别把这话传出去,不然会有人说你记性糊涂得像刚从冰壁下的冻土里被挖出来。”阳光又在泥轨上走过半刻,他重新在日晷上添上一根长线。“即使已经远嫁他乡,塞拉也不会启用母亲的旧姓。”

“不是这位塞拉小姐,而是凯特琳夫人。”在一条巨蟒前说谎是困难的,尤其在我要掩盖的事实比谎言更荒谬的时候。如今那棵灰绿色的草芽已经枯萎,连那砖石垒就的庭院都已败落,尚有气息的我却重新回到此处。“我......我的教导者曾经在那城塞中滞留几日,教那时的夫人握剑。”

“夫人只亲近女眷,且她到死都未熟练掌握过剑技。”那粗哑的干咳声顺着蛇鳞滚落。“恕我直言,我在那城塞中呆过的年岁甚至长于你的年龄,在你出生之前,凯特琳夫人的灵魂早已去往冥府。”

“望您告诉我这苦涩的过程,麦克米伦的铅杯里何以盛满斯图亚特的血液?”

“如你所愿,不知天高地厚的炼金术师。”那诡谲的笑声再度从权杖旁落下,我看见那半边尚未被布袍遮掩的微笑。巫师的嘴唇像蜕皮后的蛇一样干涩开裂,那纤长的生灵却从木材上自如地穿梭到我的脚边,厄林哀鸣着,而我只能聆听这魔鬼带来的故事。“我会让死者的灵魂亲自为你讲述。”

牧人们常说,鹅能驱赶虫蛇,但我猜那仅限于溪流中柔美的水蛇,而非这等巨大的凶兽。厄林尝试啃咬那些鳞片,但被它迅捷地躲开,我只能任由它缓慢地缠住小腿与腰身,再用冰凉的尾部扫过我的手心。我无法用另一只抱着古籍的手拽开它,便索性平复呼吸,冷静下来,尤利西斯,我如此安抚自己。我并非首次面对这种生物,安维尔教我分辨草药与动物时并不依靠精美的图册,而是将蛇或蝎子之间丢在我面前的草地上。

遗憾的是,我暂且无从知晓这条在我肩膀上嘶嘶作响的缎带温顺或凶烈,剧毒或安全。当时我太紧张,无法识别巫师话语的真伪,他自称通晓招魂的秘术,让一种尖细却沉缓的女声盘旋于我耳侧,不知那亡魂是附在这条蛇上,还是借用他的口舌。现在想来,这未必是真相,德鲁伊既然可以模仿动物的声音,而人不过是上帝掌心更特别的动物罢了。但我相信他是一位熟悉斯图亚特秘辛的老者,至少是往事的见证者,借凯特琳·麦克米伦之口,他如此警告我:

“尤利西斯,在我还是凯特琳·麦克米伦的时候,我从未见过你或你的老师,而当我成为凯特琳·斯图亚特后,我的城堡里也不需要一位抱着鹅,傻站在墙角的年轻人。我已是死者,因而通晓一切,能重新讲述那些鲜血与冤屈,说道我丈夫灰飞烟灭后的事端。十四岁,我的父亲希望为我寻觅最勇武贤明的夫婿,我就坐在低矮的露台前,让胜者出剑时的风扬起我的辫发,他们都太无趣,令人失望,与那故事集里功名不朽的英雄们大相径庭。直到披着熊皮的基里安与吹哨驭蛇的蒂龙在太阳落山前赶到,后者太矮小,太年迈,但他的同伴多么令人心神激荡!

在那人放倒最后的挑战者后,日光沉没到峭壁下,仿佛他用非凡的气概将那些辉光尽数吞噬,我欢欣雀跃,与他步入圣经见证的殿堂,全然不顾父亲黯淡无奈的神色。或许麦克米伦的红日正是从那时起无限下落,让斯图亚特的纹章从火焰中升起,现在想来,难道我没有看见比武场上横流的鲜血?自结婚那年起,每个冬日都更加漫长寒冷,父亲先我一步去往母亲身边,他们端坐在上帝脚边的花园里。基里安告诉我,他会在北境重振斯图亚特的荣耀,却没有提到麦克米伦的姓氏,那曾经是我的归属,如今却悄无声息地变了模样。

我相信我的丈夫,不如说,我还能做些什么呢,继续在比武场前的露台上凝望,用毛线织就他的围巾?他鲜少同我深切的交流,我从那双漆黑的眼睛里也望不见任何隐藏起的心绪,我真的看到它们了吗,看见其中的任何真心?是我不能洞察人心,还是梦想支配世界的英雄们天生如此?只有那么几次,我们起过争执,他同蒂龙去森林中打猎,而我在烈风渐息时去森林里寻他。一条狭长鲜艳的蛇横亘在我与溪流之间,我惊叫起来,他则越过树丛,沉默地掐住它的脖子,将其拎在手中。那时他离我这样近,又握着蛇,我甚至以为他要让这生灵咬我一口,只好向后退去。但基里安只是拥抱我,把一条鲜艳的锦缎系在我的肩颈上,南境来的游商今早造访了我们的城堡,我的丈夫说,你送的围巾很好。至于那条灵动鲜活的蛇,早被他踩在脚下,断了气。仅在这样的时刻,我感到自己又回到那些幸福的,无忧无虑的童年岁月中。

十七岁时,我为他生下基兰与塞拉,孩子们的面容却令我如此陌生,好似两头在灌木丛下被仆人发现的幼兽,我无法称其为我的血肉,他们对我来说与北境的皑皑白雪毫无分别。我向蒂龙求助,希望丈夫的好友能开释我的疑惑,我告诉他,在怀孕时,我常梦到一条环绕枯井的长蛇,梦总以它被剑劈作两段而告终,而它的蛋被一只看不见面容的熊踩得粉碎。这是恶兆还是吉星?蒂龙没有为我解明它,只是每次用含糊其辞的话语来安抚我,而他与我丈夫带来的汤剂并不能改善我烦闷的心绪。

我厌倦了,对那些灰暗的原野与天幕,还有我那并不比它们更明亮的生活,我猜基里安正在等待这一天,当他拿出那柄长剑时,我牢牢地握住它,用我脆弱的躯壳,它没入我的血肉,洞穿我的胸膛。而我的丈夫做了什么?与他年迈的友人一道掩盖这一切,潜心研究那些血腥的秘术与暴虐的宗教,在我们的儿子亡故后,为了延续他的事业,不惜收养一个奴隶来作亡魂的容器?尤利西斯,我不知世上的冤魂是否能重回世间,但他可曾想起我的灵魂?如今他与仆从们步入地狱,诸事归于沉寂,我得以自由地揭示出这个故事。”

“正是这样,我大可毫不避讳地让她为你显明这些真相。”女人的声音熄灭,蒂龙的嗓音把我从对历史的想象中拉回现世,那条蛇却并未放开我。“因为斯图亚特被我的好学生烧成了灰烬,而如今的蒂龙只是一介云游的德鲁伊。”

“我无法求证这些真相。”我并非怀疑它们,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回复,我应该为推卸掉那个家庭教师的职位而懊悔吗?或许那时的我比起教凯特琳握剑,更该教她分辨人心,她的生命之火熄灭得太早,是罪恶与谎言掐断它。但谁又能说自己全然掌握住辨明灵魂的技巧?面前的巫师对我而言太过深不可测,我必须使自己脱险。

“它们是真话,那么,按照炼金术的原则,你该用真实来回报真实。”德鲁伊踱步到我身后,现在我更加看不清他的神情,而冷酷的缠蛇让我无法回头。“尤利西斯,你该如何证明自己先前的话?让凯特琳夫人父亲的灵魂如烟雾般从瓶中飘出?那是最后一任货真价实的麦克米伦领主。”

“如果我再次取得哲人石,我会乐意尝试,但如今我的手中只有厄琉刻希尔。”我的肌肉僵硬起来,巨蟒挤压着我的肩膀,它的舌尖蜻蜓点水地触碰我的咽喉又收回。炼金术师与植物、矿石和火焰打交道,德鲁伊则亲近各式危险的动物,在他们面前落入下风或许不算太丢人。我尚有余地用指尖点向我的鹅,它可不能模拟出贵女或伙夫的声音,只能撕咬着我的裤脚,却并不足以将我从禁锢中解救。我只好眨眨眼,或许还在某个瞬间露出紧张且窘迫的微笑。

“无妨。我已是朽木之身,但你还有更多的时间去寻找永恒,如果它存在的话。麦克米伦城塞的建筑者曾认为那些石块会永远存续,凯特琳夫人相信过婚姻之誓,但如今它们都只是断壁残垣。”巫师吐露出令人不寒而栗的话语,那与悦耳不沾边的笑声与蛇低沉的气音折磨着我的神经。“我们可以打个赌,由你来选择,相信这是一条毒蛇,还是相信它只是一条可爱无害的宠物。”

“无论我相信得多么坚定,都改变不了既定事实。”我不愿回答这个问题,甚至后悔招惹上老德鲁伊,厄林保佑,我虽然对凯特琳的事有过惋惜,却也不必立刻就弥补这个遗憾,到天堂去给她作老师,她不会乐意听我讲如何分辨铜与锡。

我该赌一把自己的力气,拽开那油滑的生物再拔刀相向,正当我下定决心要付诸行动时,后脑勺的剧痛让我失去意识。我非常肯定这并不出于胆怯或神经紧张,那猛兽还没有绞死我,尖牙也并未啃噬我的血管。在我从青草旁的泥地中醒来时(我很高兴我还能从人世里醒过来),厄林在用湿润的舌头舔我的面颊,软刺刮蹭着我的皮肤。而我的身上并无其他汩汩流血的伤口,只有盘旋在脑海里的钝痛。蛇不会如此伤害我,但巫师却能轻易做到,谁说法杖只能用来施法呢,我该惊讶一位老者还能自如地挥舞棍棒。我直起身躯,那本珍贵的手记正躺在我的怀中,当我检查它是否完好无损时,却发现里面夹进一张字条与一枝风干后的槲寄生,某些纸页有被翻动过的痕迹。日暮西山,我只能借助昏暗的光线来读那些德鲁伊留下的文字:

“你很聪颖,且相当年轻,像我让死去的凯特琳所做的那样,你有能力讲述另一个灵魂的故事。黄金的珍贵不在于它的颜色、硬度或特质,而在于人们相信它即是珍贵之物本身。如果你愿意相信巫师的箴言,可朝东南而去,在村落中找到变作铁匠的骑士,他会证实我的话语。”

我将槲寄生拢作圆环,它在余晖下与那享乐者头上的金冠并无分别,却是十足的虚假之物。人们称它为金枝,但从来没有哪个炼金术师愿意在得到这样几株草药后便停下脚步。厄林衔起它,我则将手记与字条放回行囊中。在我们启程时,我重新收集过溪水旁的碎矿石,它们冷硬、尖锐、成色暗沉,处在最原始的阶段中,等待着煅烧与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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