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d.9975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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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 少年 同性(男)
原型 文豪野犬 太宰治,中原中也
标签 太中 双黑
状态 已完结
文集 skk绝美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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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
3
2020-9-4 11:40
- 导读
- 年轻的岁月都是像玫瑰那样旖旎馥郁的。
***
40女装画家宰x20吉他手学生中
第一人称 太宰视角
非 常 有 病 谨 慎 观 看
通常来说我不会去乘坐地铁。纽约的地铁脏、乱、差,到处都是穷人身上的气息:臭烘烘的流浪汉,地铁口弥漫的大麻味,还有时不时尖啸着在站台与站台之间穿梭的老旧列车——据说已经有一百年的历史了。因此,即便是时代广场到布莱恩特公园那段路在傍晚堵得水泄不通,有钱人都会执着地选择开车出行,以免沾到半点儿令人作呕的味道。
——但偶尔会出现一些意外情况。
今晚的32街站依然还是那么热闹,一群年轻人三步并作两步上楼,与我擦肩而过。我小心地提起裙摆,以免楼梯上经年累月留下来的污垢弄脏它。太久没穿高跟鞋,我像个摇摇欲坠的高塔,随时都有可能因为站立不稳一头从楼梯上栽下去,摔个大跟头。
离出站口还有一小段路的空地上围了一圈人,鼓点激烈密集,摇滚乐声冲破了地铁站的嘈杂喧嚣,不少人为此驻足。我仔细听了一段,主唱的音准不太行,吉他手倒是不错。
嘿,纽约地铁就是这样,什么人都有。方才我还遇到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贴着地铁扶手跳钢管舞,跳完拿出一张牌子,用英文写着“SAVE MY SON PLEASE”,挨个走过去问乘客乞讨。没人理他,他也不尴尬,抱着捐款箱耸耸肩,向下一节车厢出发。
我也是其中的一员。出门前我化了浓妆,选了顶亚麻色的假发,微卷,长到腰际。新买的裙装剪裁合身,靛蓝色,裙褶三层垂落到地面,边上玫瑰为衬,胸前缀着莹白珍珠。我特别喜欢它绣着大片纯白蕾丝图案的喇叭袖设计,相信现在连熟人都未必认得出我了。
带着不一样的心情,地铁站的空气变得自由、清新,在车上一路我都矜持端坐着,甚至能愉快地对偷瞄我的男人送去一个礼貌微笑。遗憾的是,我挑了双足足有五厘米的高跟鞋,当我站起来的时候,在场的所有男性都不得不对我行以瞩目。
一米八六的女性在白人中也不太常见。
乐队一曲终了,捧场的人吹口哨鼓掌,有一部分人群开始散去,露出了个小缺口。缺口处有个赭红脑袋一闪而过,我被他吸引了目光,忍不住走近些,上前近距离观看他们的演出。
赭发青年名叫中原中也,是来这边念书的留学生,今年刚满二十岁。别误会,这些信息是在我与中也熟识之后,他亲口告诉我的。当时的我们是初识,我一见到他就被海蓝色的眼睛卷入了漩涡深处,从此什么漂亮裙子都不重要了,我只想要他。
说得再直白点,我想睡他。掀起裙摆和他上床,做爱。
身后的人推搡了我一把。唉,这就是我厌恶地铁的缘故,人多的时候肢体接触难免——但现在正是时候。我状似不稳地晃了晃,特意挑了小吉他手的方向,摔倒。他愣了愣,手指弹错了下一个音,在我与地面亲密接触前,下意识接住了我。
可怜的中也。我宽大的裙摆几乎要淹没他了。他结结巴巴地问我有没有事,和他的朋友们打了个招呼,扶着一瘸一拐的我走到边上。我得承认,我的搭讪手段和技巧老套至极,根本没指望中也会上当。谁知道他偏偏就上钩了。
我说:“谢谢您……如果方便的话,可以送我回家吗?”
中也的小脑袋里大概没想过我会是个男人。我没有错过他眼底一闪而过的无措,尽管他极力掩饰那份不安,试图用正常的态度对待我。
“可以,当然可以。”
***
三个月后,我和中也成为了情侣。
他把他和朋友的住所转租给了别人,提着行李上门占领了我家的半个衣帽间。
我对同居这事儿喜忧参半,喜的是我浇灌了三个月的玫瑰花终于到了采撷的时刻,忧的是中也逐渐地接受了我的女装爱好,可我总不能连睡觉都不脱下我的裙装。
迟早要坦诚相对的。
中也过来的那天我穿了件款式简洁的粉白长裙,裙摆上的图案是我画的幻梦,玫瑰装点了拱形窗,在我家廊下的阶梯上铺开。我没有戴假发,黑发喷了蓬松喷雾,我拿手遮正午的阳光,以免妆容晒花。中也的行李不算多,比较麻烦的是他的乐器,我才知道中也不仅会弹吉他,他还会演奏小提琴。他询问我可以放到哪里,我想了想,让他放去画室吧,如果不嫌乱的话。
我像个被老师检查作业的小孩那样,带着中也参观了我的住处。他跟随我转了一大圈,用一种无奈又好笑的语气,问我:“太宰,你究竟是怎么一个人生活那么久的。”我故作不解:“中也在说什么啊。像我这样没有前任的男朋友,在纽约可不多喔。”
“我是说,”中也拉开我的冰箱门,把过期食品统统丢进垃圾桶,“你就没想过请个保姆。”
“我有中也了。”我狡黠地答道,耍赖般从身后圈住他,不让他继续对我随性的生活态度发表意见。
“混蛋!我可不是来给你当保姆的啊。”
“那我给中也当保姆好了。中也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那是不可能的,但是我要哄着中也。
“真的?”中也信以为真,他拽着我来到盥洗室,对我说,“那你先卸妆。”
“啊。”我不情愿地拿起卸妆油和化妆棉,“一定要这样吗。”
“你上回可是答应了我的。”
好吧。中也答应跟我同居的条件之一就是我得在他面前做回自己。他从来没问过我为什么要穿女装,就像自然而然地接受了这件事似的,可我知道,其实他是在意的。艺术家在某些方面都有着共同点,我拥有比常人更脆弱敏感的心思,中也则更懂得包容。
他想让我变得正常点。
我没有心理疾病,医生说我只是难以接受自己在老去。我想永远活在最美好的那段时光里,做一朵玻璃罐里的永生花。其实最理想的方式是让我早早死去,可惜我没有成功。
不过如今我看开了。最美好的时光里没有中也,时光的齿轮需要再一次转动。我用水洗干净脸,中也替我擦掉睫毛上挂着的水珠。
“这不是挺好看的。”中也松了口气,嘟哝,“我还以为你不肯卸妆是因为长得太……嗯哼。”
“才没有呢。”我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却在犯嘀咕。
中也说的是不是真心话?
可他既然进门了,我就不会给他反悔的机会。此刻我无比庆幸浴室的盥洗台大到我们可以两个人压在上面激吻,中也的后脑勺抵在镜面上,我拿手给他垫着,指尖愈发用力,镜中的倒影交叠缠绕,我将中也的T恤推高到胸口,冰凉的手从他的后腰摸索至胸前。
“等、等一下。”中也推开我,“感觉好奇怪。”
“怎么?”
中也的目光落到我的长裙上。我没忘记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条裙子,不过它现在有点儿碍事。没关系。我扯起裙子的一角,中也还没来得及开口阻止,我稍一用力。
刺啦。
粉白布条像撕碎的玫瑰花瓣那样落在我们周围。我的小爱人瞪大了眼睛,似乎是方才才认清楚了情况。中也他青涩、稚嫩,不堪一击,稍加玩弄就会将小腹射得黏腻一片。我抱着他去卧室的大床,从床头柜抽屉里翻出润滑液和套子,他怔了怔,那张素来讲究风度礼节的脸蛋染上尴尬和恼怒,破口大骂说我这个老男人早有预谋禽兽不如。
中也对自己的魅力太没有自知之明了。我盯上他的屁股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中也闷在枕头堆里,我把他的脸掰过来,贴着他问他说现在知道怕了?
他连脖子都红透,在我催促下,自暴自弃地,主动抬高了腰。
中也,我的中也。我想在他的肉体、他的灵魂之上烙下印痕,我想狠狠地贯穿他让他记住与我结合的痛楚,我想用鲜血养出最娇艳最美丽的花。
我想把我最珍贵的东西全部献给他。
***
中也是来纽约求学的留学生,课业挺重。他去学院楼上课,我就在华盛顿广场找个树荫乘凉。今天拱门前的钢琴家弹奏了肖邦的《幻想即兴曲》,白鸽在广场上散步,光影斑驳错落,我咬着手指,想把这一幕回家后画下来。
身后突然压上了一股重量。
中也勾着我的脖子,大半个人挂在我身上,我听见他朋友在后面吹口哨,还有一堆陌生人在边上起哄,为中也的热情。
“太宰!”
“哎——”
“你今天怎么……”中也含糊道。早上他出门我还抱着被子睡懒觉,他肯定是没想到我今天换回了男装。
我故作生气:“换身衣服中也就不喜欢我了吗?”
“没有。”他飞快地否认,见我有不依不饶的架势,中也踮起脚在我的唇上啄了一下,牵起我的手往东村方向走,装作刚刚什么都没有发生。我暗自偷笑,拿手捏了捏他红透的耳垂,中也懊恼地甩开我,向前跑去。
我也跟着中也跑起来,一瞬间像是回到了二十岁,勇敢地追逐我的爱情。
爱情,这两个字本身就带着热烈,我也没想过我会在四十岁那年遇见爱情,任由一团火点燃灵魂。我想用画笔记录我和中也的故事,站在live舞台上的中也,穿着围裙的中也,在我身下迷醉的中也。他成就了我,也彻底毁掉了我,只要中也出现,我就没有办法专心致志地拿起笔作画,我在画布上铺就一层火烧云似的红,长久地停驻流连,红色吞没了我。
疯狂极了,我控制不住地胡思乱想。想中也和我之间相隔的整整二十年时光。倘若我当年答应某个小姐的邀请,或许现在我的孩子都跟中也差不多年岁了。中也有时提起的名词是我不熟悉的,我不会询问他,只会故作高深地微笑,在他去忙别的事情时,打开搜索引擎试图理解二十岁的世界。
我给中也看到的一面是粉饰过的现实。你想,等我六十岁,老得不能见人了,中也才到我此时的年纪,他就像一朵开到极致的艳丽的花,会吸引到多少二十岁懵懂青年的崇拜目光?
我发疯一般地嫉妒,怨命运对我的不公。
是啊,今年中也才二十岁。
年轻的岁月都是像玫瑰那样旖旎馥郁的。
二十岁的时候我在做什么呢?我在挥霍我的人生,我的青春。我抛下了画笔在夜店流连忘返,跟每一个对我感兴趣的人调情,不论男女。等到了合法年龄,酒精和大麻控制了我,醉生梦死,我跟我如今最鄙视的那群人一样,活得像一滩烂泥。临近毕业那会儿,我任由压力吞没了我,让一切都见鬼去吧,我仰头喝完一整杯威士忌,将玻璃杯摔得稀碎。
但是中也和我不一样。他有梦想,有努力,他在闪闪发光。
他是一颗镶在帝国大厦尖顶上的钻石,璀璨耀眼。
四十岁的我不再操心画作是否能卖出个好价钱,我搬进了安静街区的别墅,拥有一间宽敞明亮的工作室,我有了所有我二十岁那年意想不到的财富。可我还是不快乐。在遇到中也之前,我短暂的快乐都来源于我不是我的时刻——像个游魂一样套上可笑的女装,穿梭在纽约大街小巷。跟街头涂鸦合影,去贫民窟散步,做我平时不会去做的那些事。
中也他年轻、热情、充满活力,将我衬托得衰败不堪。为什么要让我晚了二十年,才与另一朵玫瑰相遇相爱?他还在盛放,而我已经凋零。
你读过《道林格雷的画像》吗?残忍的是,我没有画像,我只有镜子。镜子里的我是最真实的我。昂贵的保养品层层堆砌在我的脸上,什么都挡不住岁月掠过的痕迹,眼角细纹开始显露,我的皮肤变得松弛,我知道它很快就会干瘪、凹陷,和我垃圾桶里的干花那样,枯黄,失去水润。我在发顶探寻,两根手指间捏着一根白发,稍稍用力,它与我的头皮失去了联系,落羽似的路过肩头。
一根,两根,三根。我崩溃了。
我控制不住地一拳打碎了镜子,玻璃和我,和白发,都在地上。
中也回家的时候吃了一惊。他匆忙从医药箱里翻出绷带,我手指上划出的血早已凝固,棕褐色的痕迹留在指尖,像一道难看的疤。他用酒精替我清洗伤口,包扎,再处理那一地的碎玻璃。我始终坐在那儿看他忙碌,跟一具空洞无神的木偶似的。
“太宰……太宰,你的手是要用来画画的。”中也看起来比我还要着急难过,我摊开手掌,端详自己细长瘦削的手指,它曾经也受过伤,为此我惶恐了好一段时间,生怕自己以后再也不能画画。现在没关系了,画不了就不画了。反正中也来到我身边后,我就再也没有拿起过画笔。
为了证明这一点,我拿起卧室里唯一的一套画具和颜料,当着中也的面噼里啪啦地倒在地上,我用剪刀把管装颜料剪成两截,中也十分钟前清理干净的地面再次变得一片狼藉,我将地板当成画布,弄得五彩斑斓。跟中也惯常的温柔比起来,我才像任性、肆意妄为的二十岁。
中也站在原地,撑着额头按搓太阳穴,叹气。
“太宰。”
“我也会累的。”他找来一块干净毛巾,一下一下地替我擦脸。脸上的粉、颜料都被中也擦去,中也会喜欢最真实的我吗?想到这里,我尖叫一声,挣开他的手,躲去了客卧。
当晚中也没有来找我。我辗转难眠一晚上,第二天醒来,立刻打开主卧的门想跟中也道歉。主卧被褥齐整,没有人睡过的痕迹,我心急地去衣帽间翻找,幸好,中也没有带走他的行李。
他还会回来的。对吗。
***
我两周没有见过中也了。这是我们确定关系后分开最长的一段时间。我故作高傲的没有给他发消息,也没有等来他的消息——我看到我的高傲正在化为粉末,成为最不起眼的一抔细沙。我后悔了,我想他,我不能没有中也。
幸运的是我重新获得了作画的能力。我的中也活在每一张画作里,我坐在颜料与满地画纸间沉沉睡去,第二天醒来继续勾线铺色,废寝忘食,让中也的画像包围着我。
然后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来自中也的同学,语气焦急,生硬地问我是不是太宰先生,现在有空吗。他报了个地址,说麻烦我尽快赶到,与中也有关。
中也出事了吗?我在白纸上潦草地记下地址,笔帽掉到了地上,我来不及捡起,匆匆抓了纸条出门。我顾不得凌乱的头发和邋遢的形象,临走前路过落地镜,镜子里的我憔悴不堪,黑眼圈浓得像乌云,难看极了。
地址离我家不远,走十五分钟就到,是哈德逊河边上。我远远瞧见有个满头银发的男人坐着轮椅,在我与他愈来愈近后,操纵轮椅向我的方向转了过来。
居然是中也。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办法化妆成这样,要不是那双熟悉明亮的蓝眼睛,我几乎认不出他……中也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年逾古稀的老人,鸡皮鹤发,苍老,温和,安详。
中也说:“这段时间演了个关于阿尔茨海默症的话剧……今天是最后一场,我跟学姐商量借了道具,也没有卸妆。特地等你过来。”
他没有从轮椅上站起,而是操控轮椅在我面前俏皮地转了个圈,问我。
“太宰,我现在看起来,是不是比你还要老了?”
我立刻读懂了他的意思。
中也,我年轻的爱人。瞧,这拙劣幼稚的安慰。
我时常惶恐我不配拥有他的体贴、温柔,我不知道该如何回报他真诚的情感,我以为我不会爱人。中也他让我又一次深深地感受到,我是被爱着的。怎么样都没关系,我还被他爱着。我将头埋在他胸口,失去了所有的力气。他慌了,问我怎么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我摇摇头,小声道。
“中也。”
“嗯?”
“中也……”
“肉麻死了,快起来。”
我做不到。我做不到坦承。追逐爱情耗尽了我所有的力气,属于四十岁老男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我攥紧了中也的衣袖,像一个等待审判的囚犯,等法官宣读我的罪状,给予我最后的判罚。中也对我无可奈何,他用力地拿指腹去擦我的下眼睑,似乎是想把浓稠的乌云从我眼睛里擦去。
“太宰,你看,日落也很美。”
我顺着中也指的方向看过去,金叶子浮在水面之上,瑰丽的云霞簇拥着它,一层一层地堆叠,让我想起蛋糕店里覆着糖霜的裱花。
黑夜与黄昏,圆月与红日,我和我的爱情美得像一首浪漫诗。
-END-
* 想了很久算不算异装癖,资料告诉我诊断要求过于严格,所以只是女装大佬(?